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的构建进行分析,提出了平台建设的重点、目标和内容。并对平台构建的核心内容、大学生诚信信息数据库和大学生诚信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的建设进行了较详细的阐述,试图为大学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的构建描述一个较为清晰的实施方式,以推动我国人才诚信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非常重视诚信问题。无论是在辽宁考察时关于“讲规矩、守纪律、懂规矩”的讲话,还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讨论上关于“三严三实”的要求,其核心精神就是讲诚信。国务院颁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确定了推进四大重点领域诚信,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目标任务、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这在我国尚属首次。2016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第一次提出“完善人才诚信体系、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把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完善人才诚信系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各类人才,尤其是年青人才诚信及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落到实处。

  大学生诚信体系建设的中心内容是建立完善的数据流转、交换、处理和辅助功能齐全的基本系统组成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即大学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旨在建立跨地区、跨院校的大学生诚信数据库和数据交换平台,通过开放的联合征信机制,依法依规收集、整合、查询、发布大学生的诚信档案信息,实现大学生诚信数据的交换与共享,为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大学生诚信档案信息服务。

  一、建设目标和内容

  (一)建设目标

  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搭建大学生诚信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全面整合有关院校、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大学生信用信息,建立大学生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开通大学生信用网站,通过建立诚信信息数据交换中心,打破信用信息的院校、行业、部门和区域分割,逐步建立以大学生诚信信息数据交换中心为纽带的信用数据交换共享网络,最终实现院校、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推动院校、行业、部门和地方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实现对失信和守信行为的联合联惩。依法有序地向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公开信用信息,强化对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建设内容

  大学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一网一库一平台一系统”的建设,其核心是大学生诚信数据库和诚信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的建设。

1jpg src=https://img.e-chinaedu.cn/uploadfile/1/2022/0718/b65c729cdf89ed7jpg/></p><p>  (1)“一网”即大学生诚信信息服务网站,可以通过手机、电脑和自助终端等设备访问,对公众提供基础信息、失信惩戒等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提供个人信用投诉举报窗口,充分发挥网站的服务、引导、监督和警示作用。</p><p>  (2)“一库”即大学生诚信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将按照基础信息、行为信息、奖惩信息等分级分类管理。</p><p>  (3)“一平台”即大学生诚信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适应多种不同的基础数据环境,实现不同院校、部门、不同系统数据资源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p><p>  (4)“一系统”即大学生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诚信信息数据管理、目录管理、信息服务管理、共享管理、诚信评价、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功能。</p><p>  平台建设完成后,通过数据共享开放和与第三方诚信平台对接,推广诚信体系在其他重要领域和行业应用,促进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p><p>  <strong>二、大学生诚信信息数据库</strong></p><p>  大学生诚信信息数据库是一个用于支持政府、院校、企事业或组织决策分析处理的,面向大学生信用的,集成的数据集合。它在较高层次上将各种信息系统中有关大学生的数据综合、归类并进行分析利用。</p><p>  (一)信息的类型和来源</p><p>  就征信国家的法律制定实践来看,诚信信息的类型可以是反映个人各种社会活动的所有信息,大学生诚信信息可以分为五类:</p><p>  第一类是个人基本信息,通常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所在院校、学科、学生类别、政治面貌、住址、联系电话等。</p><p>  第二类是学习诚信记录,主要包括学生考试是否作弊违纪,上课是否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作业论文是否抄袭剽窃,图书借阅是否按时归还等在校学习活动信息。</p><p>  第三类是经济信用记录,主要包括学生应交纳的各类学杂费是否拖欠,金融机构提供的大学生助学贷款、贷记卡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以及个人在水、电、煤气、通信等公用企业的消费和缴费记录等信息。</p><p>  第四类是个人的奖励与荣誉记录,指个人所获得的荣誉称号和受到的特殊奖励信息,此类记录在大学生诚信评价时可以作为特殊加分项目。</p><p>  第五类是不良记录信息,主要指在校有无违纪,就业是否违约、求职是否造假,有无刑事、行政与民事违法记录等信息。</p><p>  为了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更加准确地反映出个人诚信的真实情况,征信机构总是尽可能全面广泛地征集所有与大学生信用有关的信息,但涉及法律明文规定的敏感信息则是严格禁止采集和公开的。如家庭出身、种族、政治归属、宗教信仰、基因、身体形态、个人癖好、病历及遗传病史、性取向等信息都是禁止采集的。</p><p>  大学生诚信信息数据库的内容丰富,其涵盖了学生家庭、日常生活、学习、经济、择业等多方面的信息,信息主要来源于院校、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的业务数据库。为了便于信息的征集,考虑到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系统可靠性,各部门可继续保持各自系统业务数据库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和交换层向大学生诚信信息数据库提供相应的信用记录数据,集中存储。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现集中共享, 同时可以对各部门的大学生诚信数据集中做备份,另外也方便与其它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互联互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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