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已确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不同的教育类型,归根结底是知识基础的不同。

/></p><p >  <span style=尹序平摄/光明图片

  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落实国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近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设置论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手论证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将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又往前实质性地推进了一大步。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提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概念,之后,本科职业教育得到快速推进。2019年7月,教育部批准了南昌职业学院等15所民办专科高职院校更名为“职业大学”,升级为本科院校,承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12月,又设立辽宁理工职业学院等6所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其中含有1所公办专科高职院校。如果说前两个步骤属于本科职业教育探索的外部工作,是在搭框架、建机构,那么,此番启动的专业设置论证,则意味着本科职业教育开始正式进入内部建设阶段,是本科职业教育发展由外部转向内部的转折点和关键点,是试点工作推进的标志性事件。对于批准设立的21所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有人认为其办学面临着严峻考验,一切都是从零开始,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和借鉴。但就本科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而言,虽说是空白,却也不是毫无根据,现有的专科高职专业目录可供参考,普通本科专业目录也可以提供借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二者交集即为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但在实际操作上,要复杂得多,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坚持类型教育,立足知识基础

  现在,我国已确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不同的教育类型,归根结底是知识基础的不同。大致可以认为,职业教育是以实践知识为基础,而普通教育则以理论知识为主。2012年版《本科专业目录》沿着“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从大到小的命名逻辑,专业名称多用“XX学”标识,彰显了其是基于传统的理论知识和学科体系的逐步演化和分类,为人类知识宝库中显露在外的部分,是可以言传的显性知识。知识价值取向决定了该专业目录只适用于普通教育,而不适用于其他教育。比如在这个专业目录下,要求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即是“戴着镣铐跳舞”,不免尴尬。知识类型的错位,致使应用型高校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纠结、拧巴和左右摇摆的状况,也就在情理之中。由此,我们也可以确定,这个专业目录更不适合本科职业大学,需要另外开展专业设置论证工作。

  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的设置论证,一方面要坚守实践知识和隐性知识的阵地,遵循此类知识传习和获取规律,分析提取出知识单元和知识模块,以构建知识类型体系,与普通教育的知识体系镶嵌互补,为国民经济发展贡献最大教育合力。另一方面,专业设置应该是基于现有中职和专科高职专业目录基础上的生长,即《通知》中指出的“专业类别上原则上沿用现有专业目录分类”,凸显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而不是现有本科专业的改头换面;应该是专业设置知识基础的彻底革命,而不是当前本科专业细枝末节的修改和装扮。这是类型教育特征的重要体现,需要在进行专业论证时特别注意。

  坚持实践导向,面向生产生活

  传统高等教育是居于“象牙塔”中的有闲教育,具有神圣性和神秘性,在很长一段历史时间里非普通人所能享受。所以在专业设置上,纯文纯理类专业普遍存在于普通大学之中,作为高深学问的标志性符号。普通大学以追求“纯粹科学”(迈克尔·波兰尼语)为己任,致力于推进人类对自然和社会认识的逐渐深化,着力于回答“知道是什么”(know-what)和“知道为什么”(know-why)的问题。但本科职业教育是经世致用的教育类型,具有普遍性和实用性,是面向人民大众所有人的。职业大学明确的实践导向,更关注技术技能,着力于回答“知道怎么做”(know-how)和“知道是谁”(know-who)的问题,追求利用人类的认识成果来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从而造福人类。所以,本科职业教育不宜开设纯文纯理类专业,即《通知》中明确的“不设置学科导向明显的专业”。同理,职业大学中也不宜设置文理学院,可以有基础教学部等组织承担文化基础课功能即可。

  在现实中,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的设置应该面向国民经济各行业,服务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实际,依据经济社会行业产业划分以及职业岗位分类等,提取出实践知识模块和本科职业大学应该开设的专业。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工作现场,既是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重要源头和知识土壤,也是本科职业大学学生必不可少的学习实践基地,是技术技能类知识传输的重要场域。从这个角度说,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研制和成型,既是对传统高等教育思想观念的冲击和挑战,也是对传统高等教育内涵的丰富和完善,是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的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

  坚持压低管理,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本科院校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和审批制度。大致程序是:学校每年7月底前提交专业申请材料,一个月公示期满,学校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后再将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最后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备案结果。较为程式化的专业设置管理方式,对普通教育性质本科高校可能是适用的,但对于本科职业大学或许不相适应,会束缚学校办学的灵活性和机动性,限制学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的发挥。

  所以说,要压低专业设置管理权限的重心。教育部制定发布具有指导性的专业目录及相关制度规定,然后将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权赋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一来降低决策成本,提高行动效率;二来利于省级政府根据区域实际统筹规划专业布局、适时调整。赋予本科职业大学更多办学自主权,允许学校在专业目录范围内自主设置专业、依据市场变化及时新增或调减专业,增强学校办学活力与适应性。

  2012年版的本科专业目录使用了8年,今年刚刚修改完成,颁布了新版本;而前一次修订是1998年,整整间隔了14年,两次专业调整周期都过长。相较而言,专科高职专业目录自2015年颁布以来,每年都有增补和调整,2016年度增补了13个专业,2017年增补了6个,2018年增补了3个,2019年增补9个,基本上实现了动态管理。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也应继承这种优良传统,时刻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革新的步伐,提高精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既坚持自成体系,又要上下照应

  现行本科专业目录是根据《原本科专业目录》《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制而成,遵循理论知识和学科体系的逻辑脉络,自成一体。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论证也要上下照应,既是中职、专科高职专业目录的延伸,要考虑与它们的对接;又要照顾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衔接,形成上下贯通的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在上下两个维度上,建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要多向下看,多参照专科高职专业目录,因为它们是一体的,具有同根同源性。

  本科职业教育为学士学位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实施的是《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第6级的专业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要处理好横向上高等教育位阶与纵向上职业教育属性的关系;既要对学生提出相应高度理论知识的要求,更要恪守实践操作和技术技能训练的务实精神,使学生能胜任特定领域中具有挑战性、不确定性和系统性的工作任务,提高应对复杂场景的专业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

  最后,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论证还要考虑与现行普通本科专业之间的交流对话,便于职普沟通、融合发展,既独立成体、又开放融通,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落到实处。如此,才能有效调整高等教育结构,缓解高等教育同质化的矛盾,真正实现高等院校分类设置、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

  (作者:聂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判断标准和推进策略研究”〔CJA150162〕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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