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3〕14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为省属公办理工类普通本科高校的函》(晋政函〔2021〕12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为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14013537;同时撤销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负责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人民政府应落实《关于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及办学善后事宜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提升电子信息类专业主体地位,不断强化师资配备,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山西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