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3〕13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的函》(赣府函〔2023〕2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6010413;同时撤销赣南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赣南医科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医学类优势特色学科龙头地位,提升临床教学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重点培养服务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医学人才,为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以及江西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