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2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和旅游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的育人功能,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3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作为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重要内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推出增强学生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满足学生不断提升的精神文化需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普及高雅艺术,浸润美好心灵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艺术演出进校园。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等演出单位赴高校演出京剧、黄梅戏、话剧、交响乐、歌剧、舞剧、芭蕾、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优秀作品,注重演出的育人价值、文化内涵、艺术品质,着力体现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的深度创新。安排年度演出48场,其中戏曲演出16场左右。演出单位在校演出期间,鼓励结合举办艺术讲堂、作品导讲、艺术沙龙、艺术体验课、指导学生艺术社团开展实践活动等形式,帮助学生加深对艺术创作的理解,丰富学生艺术体验,提升演出实效。
(二)开展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手拉手美育志愿帮扶行动。支持20所艺术类和师范类高校整合优质美育资源,在美育课程教学、艺术社团活动、美育师资培训、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为基础薄弱的中小学校提供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每所高校帮扶团队不少于20人,在对口帮扶学校开发和组织实施至少2门艺术课程,每学期安排至少2名教师授课,每人不少于30学时;帮助中小学建设至少2个美育兴趣小组或社团;每学期协助组织开展1次艺术展演展示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1次教师培训研讨活动,覆盖当地学校3所以上。
(三)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支持106个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围绕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等传统文化项目,在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方面开展建设。每个传承基地应开设面向全校学生的公共选修课,不低于18学时、2个学分;每年产生科学研究成果不少于3项;建设1个传承项目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和1个艺术实践工作坊,每学期社团活动不少于5次,辐射人数不少于800人;每学期至少组织3次展示交流活动,辐射带动当地至少5所中小学校和3个社区。
四、组织实施
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组织成立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教育部根据各省份需求提出年度计划;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对演出单位和剧目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财政部根据年度计划加强预算管理。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组委会委托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负责艺术演出项目的日常管理,其职责是制定演出工作方案;组织艺术演出需求统计及对接;负责联系协调节目实地演出;负责活动数据资料整理、总结;负责活动效果的评估、评价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机制和制度,强化风险预防和应对,确保各项活动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演出安全。各省份要按照职责切实做好本地活动的组织实施,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各演出单位要组织高水平的演出队伍,安排优秀演员赴学校演出,确保演出质量,并根据要求认真做好讲解、互动等工作。各校要加强实施保障,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让更多学生参与受益。
(二)严格经费管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经费支出范围包括:一是报销艺术院团赴各地学校的差旅、食宿、交通费用,支付演员演出费用、舞美灯光音响租赁或消耗、运输等费用;二是支持高校开展手拉手美育志愿帮扶行动的费用。专项经费纳入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核范围,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评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演出单位不得向承接演出的高校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总结推广。规范宣传报道内容,明确活动主办单位,统一活动名称——“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载体等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省份和参与单位要及时总结反馈活动成效。各演出单位须录制演出的整场视频,准备5张演出照片和不少于5分钟的视频片段(含片头、精彩节目片段、承接演出学校师生评价等),收集相关新闻报道,撰写图文并茂的活动总结;传承基地建设高校和手拉手美育志愿帮扶行动高校须提供年度活动计划、图文并茂的活动总结、5张活动照片和不少于5分钟的成果展示视频片段。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参与单位要将相关材料在2024年2月20日前报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6097226(兼传真),邮箱:yishuchutwo@mo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