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厅函〔202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不断加强职业学校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教育部决定实施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综合评议,教育部确定高等职业院校名师(名匠)培养对象210人、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培养对象50人,现予公布。

  各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对象要提高认识站位,珍惜难得机会,高质量完成培养工作。要主持建设国家级名师工作室(名匠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和名校长工作室,遴选吸纳相关工作室成员,聚焦培养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全周期建设和过程管理,形成高水平建设成果,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培养基地要根据培养对象需求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组建高水平培训团队,拓展培养方式,加强伴随式指导,建立管理办法和评估机制,督促指导培养对象完成研修活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培养对象纳入本地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管理,给予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和支持政策,在专业发展、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倾斜。要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中安排经费专项支持。要加强统筹协调,有规划地开展域内各级职业教育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和工作室建设等工作,做好与国家级培养体系衔接,带动职业学校教师校长能力素质整体提升。

  附件:1.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名师(名匠)培养对象名单

     2.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名校长培养对象名单

     3.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培养基地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