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3〕79号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变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办学地址的请示》(鲁教呈字〔2023〕8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办学地址由“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变更为“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 育 部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