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3〕5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河北中医学院更名为河北中医药大学的函》(冀政函〔2023〕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河北中医学院更名为河北中医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13014432;同时撤销河北中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河北中医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切实夯实中医药类专业主体地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以及河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