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规〔2022〕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委、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系统指导各地方和各主体加快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关于加快场景创新 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技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着力解决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和产业化问题,全面提升人工智能发展质量和水平,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场景创新是以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为导向,以供需联动为路径,实现新技术迭代升级和产业快速增长的过程。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对于促进人工智能更高水平应用,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数据和算力资源日益丰富、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为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仍存在对场景创新认识不到位,重大场景系统设计不足,场景机会开放程度不够,场景创新生态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加强对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工作的统筹指导。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动场景资源开放、提升场景创新能力为方向,强化主体培育、加大应用示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场景生态,加速人工智能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和产业培育,探索人工智能发展新模式新路径,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 基本原则。

——企业主导。坚持企业在场景创新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成为场景创意提出、场景设计开发、场景资源开放、场景应用示范的主体。

——创新引领。面向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以前瞻性构想和开拓性实践为起点,运用新模式新方法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

——开放融合。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开放场景机会,围绕场景创新加快资本、人才、技术、数据、算力等要素汇聚,促进人工智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协同治理。尊重人工智能发展规律,发挥政府和市场的积极性,共同为场景创新提供制度供给,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与监管规范相协调。

3. 发展目标。

场景创新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升级、产业增长的新路径,场景创新成果持续涌现,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上水平。

——重大应用场景加速涌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研究发现、重大活动保障等领域形成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重大应用场景。

——场景驱动技术创新成效显著。通过场景创新促进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和系统平台优化升级,形成技术供给和场景需求互动演进的持续创新力。

——场景创新合作生态初步形成。初步形成政府、产业界、科技界协同合作的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体系,场景创新主体合作更加紧密、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场景驱动创新模式广泛应用。场景开放创新成为地方和行业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抓手,形成一批场景开放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

二、着力打造人工智能重大场景

4. 围绕高端高效智能经济培育打造重大场景。

鼓励在制造、农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深入挖掘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促进智能经济高端高效发展。制造领域优先探索工业大脑、机器人协助制造、机器视觉工业检测、设备互联管理等智能场景。农业领域优先探索农机卫星导航自动驾驶作业、农业地理信息引擎、网约农机、橡胶树割胶、智能农场、产业链数字化管理、无人机植保、农业生产物联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等智能场景。物流领域优先探索机器人分流分拣、物料搬运、智能立体仓储以及追溯终端等智能场景。金融领域优先探索大数据金融风控、企业智能征信、智能反欺诈等智能场景。商务领域优先探索多人在线协同会议、线上会展、盘点结算等智能场景。家居领域优先探索家庭智慧互联、建筑智能监测、产品在线设计等智能场景。消费领域积极探索无人货柜零售、无人超市、智慧导购等新兴场景。交通运输领域优先探索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技术在园区内运输、摆渡接驳、智能配送、货车编队行驶、港区集装箱运输、港区智能作业、船舶自主航行等方面的智能应用场景。

5. 围绕安全便捷智能社会建设打造重大场景。

以更智能的城市、更贴心的社会为导向,在城市管理、交通治理、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教育、养老等领域持续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机会,开展智能社会场景应用示范。城市管理领域探索城市大脑、城市物联感知、政务数据可用不可见、数字采购等场景。交通治理领域探索交通大脑、智慧道路、智慧停车、自动驾驶出行、智慧港口、智慧航道等场景。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探索环境智能监测、无人机器自主巡检等场景。智慧社区领域探索未来社区、无人配送、社区电商、数字餐厅等场景。医疗领域积极探索医疗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临床诊疗辅助决策支持、医用机器人、互联网医院、智能医疗设备管理、智慧医院、智能公共卫生服务等场景。教育领域积极探索在线课堂、虚拟课堂、虚拟仿真实训、虚拟教研室、新型教材、教学资源建设、智慧校园等场景。养老领域积极探索居家智能监测、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等场景。农村领域积极探索乡村智慧治理、数字农房、在线政务服务等场景。

6. 围绕高水平科研活动打造重大场景。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成为解决数学、化学、地学、材料、生物和空间科学等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的新范式,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文献数据获取、实验预测、结果分析等方面作用,重点围绕新药创制、基因研究、生物育种研发、新材料研发、深空深海等领域,以需求为牵引谋划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融合人工智能模型算法和领域数据知识,实现重大科学问题和发现的研究突破。

7. 围绕国家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打造重大场景。

在亚运会、全运会、进博会、服贸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举办中,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为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应用提供测试、验证机会。鼓励在战略骨干通道、高速铁路、港航设施、现代化机场建设等重大建设工程中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重大工程建设效率。

三、提升人工智能场景创新能力

8. 强化企业场景创新主体作用。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计民生关键问题,围绕企业智能管理、关键技术研发、新产品培育等开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机会,开展场景联合创新。大力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等积极开展场景创新,参与城市、产业场景建设,通过场景创新实现业务成长。鼓励地方通过编制场景创新成果推荐目录等方式,助力企业实现场景创新突破。

9. 鼓励高校院所参与场景创新。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用于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应用场景。鼓励在成果转化中主动对接城市、产业的人工智能技术需求,开展场景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提高科研工作的市场化导向,激活科研人员创新潜力。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场景创业,挖掘人工智能科研成果场景创意,加速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应用。

10. 培育壮大场景创新专业机构。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科技龙头企业、科技类社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等以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融合创新为导向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实践,聚焦产业智能化场景创新需求,建设人工智能场景创新支撑环境、引入行业场景资源、联合开展场景创建、孵化新企业新业务。鼓励市场化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促进服务机构发展,在人工智能场景发现、发布、对接、推广、培育等方面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多元主体合作的场景创新新机制。

11. 构筑人工智能场景创新高地。

推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以场景为抓手开展创新试验,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突破、人工智能与产业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等方面开展场景创新示范。推动创新型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场景培育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成果转化、企业培育、产业升级等方面创新工作模式。

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开放

12. 鼓励常态化发布人工智能场景清单。

鼓励各类主体建立常态化人工智能场景清单征集、遴选、发布机制。推动地方政府、领军企业、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场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场景大会、搭建场景发布平台等多种方式建立场景机会清单发布机制,面向人工智能企业定期发布场景机会,推动人工智能培育从“给政策”“给项目”到“给机会”转变。

13. 支持举办高水平人工智能场景活动。

鼓励各地举办高水平场景创新活动,发布场景创新成果、场景合作机会,为场景供给方、研究机构、企业、投资机构提供高端交流平台,加强场景创新主体交流合作。鼓励组织人工智能场景主题创新大赛,围绕社会治理、产业创新等需求开展场景创新,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推广性的解决方案。鼓励建设集测试、展示、路演、体验为一体的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体验区、展示馆等场景展示体验环境,定期面向社会举办场景展示体验活动,增强人工智能的科技体验感和获得感。

14. 拓展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合作对接渠道。

鼓励地方政府、央企、行业领军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联合创新、优秀场景推介等方式促进场景供需双方对接合作。强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具有首创性、示范性的标杆场景项目落地。探索市场化场景合作新机制,在商业模式、项目采购、资金合作等方面形成符合场景特征的新制度。鼓励开展跨区域场景合作,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共同体,发挥中心城市科技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城市间场景创新合作。

五、加强人工智能场景创新要素供给

15. 推动场景算力设施开放。

鼓励算力平台、共性技术平台、行业训练数据集、仿真训练平台等人工智能基础设施资源开放共享,为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场景创新提供算力、算法资源。鼓励地方通过共享开放、服务购买、创新券等方式,降低人工智能企业基础设施使用成本,提升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的算力支撑。

16. 集聚人工智能场景数据资源。

推动城市和行业的人工智能“数据底座”建设和开放,采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为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提供数据开放服务。加强“数据底座”的安全保护,对个人信息、商业秘密、行业重要数据等依法予以保护。

17. 多渠道开展场景创新人才培养。

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在人工智能学科专业教学中设置场景创新类专业课程,激发人工智能专业学生场景想象力,提升学生场景创新素养与能力。鼓励开展场景创新人才培训,通过开设研修班、开展场景实践交流、组织场景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具有场景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专业人才。

18. 加强场景创新市场资源供给。

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研发面向中小企业场景创新的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推动场景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市场化投资机构关注场景创新企业,培育一批“耐心”资本,为开展场景创新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行业大企业在与科技企业联合开展场景创新过程中,为场景项目落地和成果推广提供供应链支持,优先将场景创新成果纳入供应链体系。鼓励孵化器、服务机构开展场景路演等活动,帮助企业寻找潜力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