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按照计划,到2025年,全省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要达到90%以上。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100%,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85%以上,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水平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主要工作
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
中小学(幼儿园)负责组建本单位的家长学校,校(园)长兼任家长学校校长,对家长学校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家长学校校长、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务的教师、班主任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共同组成的校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日常管理事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管理委员会会议。要成立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支持和协助家长学校工作。家长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家长育儿过程中产生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及时做好家校沟通;动员家长参加家长学校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家长学校要建立并完善《家长学校章程》《家长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家长学校学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明确家长学校的办学宗旨与办学理念、组织与职责、权利与义务等,切实做到依规办学、按章行事。制定学员上课考勤、考核、奖惩等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家长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参与率。要把家长学校纳入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制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保证家长学校顺利高效运行。
加强阵地建设,优化办学环境
家长学校要按照阵地共用、资源共享、节俭办学、务求实效的原则,努力达到有挂牌标识、有管理制度、有师资队伍、有固定场所、有教学计划、有活动开展、有教学效果的规范化建设目标。要为家长学校建设提供必要保障措施,配置必要的教学设施、图书资料以及多媒体等教学器材,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与保障。要加快网上家长学校建设,探索建立远程家庭教育服务网络,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服务平台,为家长提供更加便捷、多元、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整合教育资源,丰富课程内容
家长学校要充分挖掘整合社会、学校、家庭资源,积极构建符合自身实际、具有学段特征的家长学校课程体系,探索并完善以基础课程为主,专题课程、亲子课程与活动课程等为辅的课程模式。要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针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问题或困惑,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为依据,确定相应的课程内容,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用正确的行动、思想、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学质量
家长学校的教学要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集中上课与个体咨询、专题研讨会、家长联谊会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要根据家长的不同需求,因材施教,采取个别座谈、经验交流、互动体验、咨询服务等形式分层分类指导,增强教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重视师资培养,提高专业水平
家长学校的师资队伍由德育工作负责人、年级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五老”人员、优秀家长、志愿者等共同组成,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可聘请专家或社会工作者开展相关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师业务培训,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教师的工作量。要常态化开展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教师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努力建成一支热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