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家庭托育点的性质、备案、人员、场地、设备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这一办法的制定对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生育支持措施的重要内容。当前,“养不起、没人带”是影响我国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如何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激发“生”的意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社会各...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家庭托育点的性质、备案、人员、场地、设备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这一办法的制定对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生育支持措施的重要内容。当前,“养不起、没人带”是影响我国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如何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激发“生”的意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社会各界对此广泛关注。近年来,中央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相关指导意见,将每千人口托位数纳入“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将“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写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地也陆续把托育服务列为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增加土地、财政等投入,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一系列举措,有助于减轻家庭照料负担,改善养育过程体验,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家庭托育点是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伴随托育机构建设明显加速,我国托育服务“增量”取得积极进展,形成了企业、幼儿园、社区、用人单位和家庭等多元办托主体并存的格局。但由于价格高、普惠托位少、区位便利性不足等原因,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仅为6%左右,有托育需求的家庭比例却超过30%,服务供给仍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与其他托育服务形式相比,家庭托育点具有场地使用成本低、区位选择灵活、综合运营压力小、服务时间弹性大等优势,更容易满足家庭就近入托需求。在社区公共空间资源有限、商业场所租赁成本较高、公共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公办托育和社区托育服务的发展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发挥实际效用,引导和规范家庭托育点有序发展,成为我国中短期内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的有效手段。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在规范家庭托育点发展的基础上,应集中力量解决普惠降价的主要瓶颈。要提高托育机构新建和改扩建补贴标准,探索建立覆盖供需双方的补贴机制。破除国有企业、社区公共空间、产业/科技园区开展托育服务的障碍,充分挖掘现有空间资源。扩大普惠托育支持政策覆盖范围,支持依托1个示范性托育机构带动N个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点共同发展。与此同时,还要加快托育法律法规的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监管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托育服务行业朝着专业化、规范化方向稳步前行。
育儿是家事,也是国事。随着相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体系有序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一定会不断扩大,更多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将建成运营,有利于呵护婴幼儿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作者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