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重点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难等问题

城镇里,在哪儿上幼儿园最安心、最方便?当然是小区内配套的幼儿园。小区配套园是城镇小区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是重要的公共教育资源,是满足城镇地区幼儿就近入园的主渠道。

近日,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强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坚持普惠原则,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他通报了目前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排治理的相关情况,“全国共摸排城镇居住小区4.21万个,其中存在规划、建设、移交或普惠不到位等方面问题的有1.84万所幼儿园。”

吕玉刚总结,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家底”基本摸清。“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有6300余所,占总数的35%。”但是他同时指出,“从4大类问题来看,移交不到位的有1.15万所,占总数的62.5%,这是下一步整改工作的重点,要推动各地加快移交,尽早投入使用。”

“从区域分布来看,全国整改任务超过900所的有9个省份,合计1.13万所,占总数的61.4%,这是下一步全国范围内整改的重点地区。”吕玉刚说。

当前,治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整改阶段,需要集中开展分类整改,这是决定治理工作成效的关键阶段。吕玉刚表示,为指导各地做好整改工作,在全面调研、梳理分析各地存在困难问题和一些地方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教育部等七部门研制并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体要求是:必须始终坚持“三个不动摇”,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不动摇,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不动摇,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治理的决心不动摇。

吕玉刚说,分类整改要重点解决四个关键问题:“一要解决好治理口径窄的问题,具体明确何时建设的小区和多大规模的小区纳入治理范围,不得随意放宽标准,造成资源流失。二要解决好配套园移交难的问题,凡按照国家、地方规定或合同约定应该移交的,要督促尽快移交。三要解决好配套园补建慢的问题,及时做好项目规划和审批、划拨建设用地等方面工作,特事特办、优先保障。四要解决好支持保障弱的问题,切实做好配套园机构登记、教师编制、财政支持等方面工作,确保小区配套园尽快投入使用并持续提供普惠性服务。”

《意见》要求,地方将治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范围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逐县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求各地迅速查找问题、及时纠正,该通报的要通报,该问责的要问责,推动地方倒排工期、实时盘点,确保如期完成治理整改任务。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已将这项工作纳入了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内容,年底前将要对各省进行督查通报。”吕玉刚最后说。(记者 姚晓丹)

(责编:李依环、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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