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记者 潘玉娇)日前,江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健康优质发展。 《行动计划》...

本报讯(记者 潘玉娇)日前,江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健康优质发展。

《行动计划》确定了一系列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健全政府主导机制,推动修订《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政府、家庭、社会合理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健康发展;优化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加强人口密集地、经济薄弱地区,城市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建设,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0所左右,逐步解决资源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超标准班额等问题;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创新公办园人员管理,重点加强公办园教职工配备,提高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保障,推动公办园编内外教师同工同酬,增强职业吸引力;整体提升保教质量,持续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完善学前教研工作体制与制度,构建支持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幼小科学衔接长效机制。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省市优质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65%以上。

为实现以上发展目标,《行动计划》制定了八项具体举措。其中,在强化师资配备和待遇保障方面,要求各地对照国家标准制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将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幼儿园审批、年检、评估的一票否决指标。鼓励各地创新公办园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在公办园开展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备案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备案制人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类民办园取得的70%以上合法收入应用于保障教师工资,并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水平。

《中国教育报》2022年07月1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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