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脑科学、心理学及教育学等多学科研究的推进,0—6岁婴幼儿教育与保育的重要性已在世界范围内达成普遍共识。国际上“学前教育”概念范畴由3—6岁向0—6岁拓展延伸,“托幼一体化”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趋势。 面...

随着脑科学、心理学及教育学等多学科研究的推进,0—6岁婴幼儿教育与保育的重要性已在世界范围内达成普遍共识。国际上“学前教育”概念范畴由3—6岁向0—6岁拓展延伸,“托幼一体化”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趋势。


面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普惠并有质量的婴幼儿托育教育的美好期待,“托幼一体化”作为将0—6岁婴幼儿教保服务进行整体性思考和系统性规划的重要理念,对于有效拓展我国托幼教育资源、提升托幼教育服务质量、减轻家庭教育养育压力、提振育龄夫妇生育意愿、促进0—6岁婴幼儿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托幼一体化”的内涵


根据已有研究和实践经验,“托幼一体化”是指统整托幼资源,将0—6岁婴幼儿的教育与保育相互衔接,进而实现婴儿与幼儿教育的有效融合。其目的是提高0—6岁婴幼儿教育保育的质量,优化托幼资源,促进婴幼儿全面健康成长。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一体化”并不是“一致化”,“托幼一体化”既强调将0—6岁婴幼儿教育保育作为一个整体,又关注这两个不同年龄段儿童教育的阶段性与差异性。“托幼一体化”具体包括管理体制一体化、财政投入机制一体化、托幼机构设置一体化、师资队伍一体化和课程体系一体化。


“托幼一体化”的价值


“托幼一体化”不仅有利于促进儿童全面发展,还有利于拓展并优化托幼服务资源;不仅直接关系千万家庭和谐稳定,而且直接关涉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有利于保障儿童教育、发展权利,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托幼一体化”将0—3岁与3—6岁婴幼儿教育保育服务相衔接,将0—6岁婴幼儿的教育视为整体。“一体化”的教育保育工作注重遵循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建构早期儿童发展需要的各领域关键经验,更有利于促进儿童身体、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第二,有利于拓展并优化托幼教保服务资源,推进普惠性托幼服务体系构建。在幼儿园中开设托班是我国当前“托幼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之一,幼儿园托班能够有效利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十余年来的成果与资源,包括幼儿园环境、设施设备、师资等,有效缓解托位短缺问题,有利于拓展与优化托幼教育资源配置。


第三,有利于满足广大家庭对“质优价低”托幼服务的需要,减轻家长择园压力。“托幼一体化”依托幼儿园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和较为成熟的课程等,既能降低办托成本,又能保障托育服务质量,能真正成为广大家长放心、安心的托育资源。同时,“托幼一体化”也有利于减轻家长在儿童入托后再次择园的压力。


第四,有利于助力“三孩生育政策”实施落地,促进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托幼一体化”通过拓展托幼服务资源,保障托幼服务质量,缓解家长的教养压力,帮助家长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让广大育龄夫妇更“想生”“敢生”,逐步破解我国人口老龄化、少子化问题,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托幼一体化”的实现路径


有效实现“托幼一体化”,需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园长、教师等共同努力。根据“托幼一体化”的内涵,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与做法,我们从教育理念、管理体制、财政投入、机构设置、师资队伍、课程体系等方面提出实现路径。


第一,树立“托幼一体”的教育理念。“托幼一体”强调的是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将0—6岁婴幼儿发展与教育视为有机整体,使婴儿与幼儿教育相互衔接,既关注保育中教育的融合,又关注教育中保育的渗透,旨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第二,理顺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应强化政府对“托幼一体化”的管理职责,明确0—6岁托幼事业的管理主体。建议完善当前“双轨制”的管理体制,短期内实现教育部门更多参与到0—3岁托育机构的管理当中,长期来看则应更大程度发挥教育部门对托幼事业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指导作用。同时,明确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职责,完善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


第三,保障一体化的财政性投入。一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中央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地方政府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二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对托幼一体化的财政投入机制,通过适当提高生均经费标准、减免租金、专项补助等方式,对开设托班的幼儿园予以长效支持。


第四,构建一体化的办托办园体制。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园和新建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园开设普惠性托班;二是支持托育机构向上延伸,进入幼儿日托服务领域;三是科学评估、合理规划当地学前教育资源。例如,3—6岁学位富余的地区着力增设幼儿园托班,0—6岁学位匮乏的地区要因地制宜,积极调动社会力量,着力拓展托幼教育与保育服务资源。


第五,建设一体化的师资队伍。一是统一资格认证与规范管理,建立行业统一资格认证与准入标准,并对进入托幼教育系统的各类人员实行严格规范管理;二是整合0—6岁托幼师资培养培训体系,通过开设相关专业与课程,贯彻“一体化”培养理念,加大对各类教保人员的分层分类培训力度,深化培训内容、畅通培训渠道、保障培训效果;三是加强托育机构与幼儿园教保人员薪酬、社保、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待遇保障,以增强职业吸引力,并稳定队伍。


第六,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一是坚持“教保一体化”的课程理念与原则,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合理安排一日活动,实现教保有机融合;二是加快制定一体又有差异的课程标准,0—6岁婴幼儿发展既具有连续性,同时各年龄段的发展又具有差异性和特殊性,因此一体衔接又有差异的课程才能使教育保育活动更有利于儿童身心发展。


在这些实现路径中,“托幼一体”的教育理念是前提,理顺管理体制是龙头,保障财政投入是核心,一体化的办托办园体制是基础,师资、课程的一体化是关键。各地在实践中可因地制宜,稳步有效推进“托幼一体化”进程。


(作者单位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中国教育报》2022年06月26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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