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要以防溺水、校舍、消防、食品、上下学交通、学生欺凌与暴力等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要以防溺水、校舍、消防、食品、上下学交通、学生欺凌与暴力等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据了解,近期,广西、河南、四川、山东等地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要完善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综治、宣传等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防溺水、校舍、消防、食品、上下学交通、学生欺凌与暴力等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育部总值班室。对不第一时间报送或瞒报、漏报安全事故信息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