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跨越不同文明、文化、社会制度、发展阶段差异,开辟了各国交往的新路径,搭建起国际合作的新框架,汇集着人类共同发展的最大公约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空间得到有效延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由“规划图”转为“实景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10年来,我国不断推进与共建国家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务实合作,努力建设世界人才高地,通过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外联合交流培训项目提升合作伙伴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职业学院、鲁班工坊等职业教育领域合作帮助合作伙伴培养了大批本土技术人才。

  我国不断推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多层次人文交流合作,通过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等,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人文交流和语言合作交流,有效促进了我国文化与发展成就的国际传播。

  我国不断深化与共建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战略对接,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教育合作,通过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中国—中亚国家大学联盟、中非大学联盟、中阿大学联盟等一系列机制平台,有力提升了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教育合作交流的层次和水平。

  共建“一带一路”正在步入第二个十年,中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追求的不是中国独善其身的现代化,而是期待同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各国一道,共同实现现代化。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了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教育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和桥梁。八项行动的提出,为我国进一步同各方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伙伴关系和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指明了方向。

  第一,加快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教育网络,建立共建国家基础教育设施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各合作伙伴在课程、师资、教育信息、教育技术和教育设施等方面的优势互补,积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数字化教育空间的互联互通。

  第二,提升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具有国际可比性的教育资格框架,努力消除各类教育人员区域内流动的壁垒;加大针对各合作伙伴的教育培训服务供给,打造“留学中国”品牌,实现各合作伙伴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国际培养培训的双轮驱动。

  第三,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教育务实合作,进一步设计更多使我国与共建国家各行为体都能够切实受益的合作项目,开发更多优质的教育合作平台和教育公共产品;树立鲁班工坊职业教育新标杆,使人才的类型、专业和技能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精准匹配。

  第四,贯彻绿色和谐的教育发展理念,紧密围绕生态旅行、清洁能源、环保科技和低碳经济等创新领域寻找教育合作的增长点,建设环境友好型教育合作网络,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新型教育生态。

  第五,深度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科研创新行动计划,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创企业与共建国家有特色、有优势的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开放共享科技基础设施,共建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园区、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中心等长期稳定的合作平台,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科技难题。

  第六,大力支持教育领域的民间交往,继续优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的布局结构,通过语言文化教育促进与各合作伙伴的民心相通,同时注重发挥民间非政府教育组织的纽带作用,在教育对外交流中充分利用好本地资源。

  第七,优化共建“一带一路”教育领域的综合治理,提升教育治理整体效能,完善区域教育发展在规则标准、利益协调和权责配置等方面的制度设计,构建多元开放的治理主体和合作式网络化的治理模式。

  第八,搭建“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的新机制与新平台,努力夯实与共建国家的教育战略对接、教育制度联通和教育政策沟通,探索建立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双边、多边和区域性教育合作的新协议与新框架,不断提升我国的教育话语权与影响力。

  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将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将成为我国全球教育伙伴的集聚区、国内国际教育循环的示范区和中国教育走出去的先行区,同时,也将成为国际社会教育合作交流的榜样,为推动实现世界各国的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强助力。

  (刘宝存 苟鸣瀚)

  (作者单位系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刘宝存系该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教育报》2023年10月19日第7版

[ 责编:王宏泽 ]

原标题:“一带一路”拓展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空间

转自: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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