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系列评论之四
为了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近日印发的《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痛点,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有园上”。让学前教育的阳光普照每一名适龄儿童,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追求。《意见》提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优化普惠性资源结构”。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多方发力。一要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各地要充分考虑人口出生变化、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趋势,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要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学前教育资源得到较好满足的地区,要避免低层次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二要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城市地区要统筹资源配置和入园需求变化,积极稳妥消除幼儿园“大班额”。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建设“小而精”的乡村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三要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有步骤、有计划、分批次地认定普惠性民办园,健全普惠性民办园投入保障机制,特别是补助标准偏低的地区要逐步提高标准,避免因为补助标准偏低、扶持政策不到位造成难普惠。
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实现“上得起”。经费投入是支撑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意见》提出,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应于2024年达到600元/年·人,同时要求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以及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因此,要进一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一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二要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核定办园成本,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公办园成本分担比例。同时,综合考虑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支付能力等因素,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相适应的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要落实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要根据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情况制定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标准,参考当地公办园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结合财政投入、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制定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同时,结合普惠性民办园的学位数量、办园质量等情况进行补助。
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力争“上好园”。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才能真正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基。提升保教质量是学前教育发展的根本追求。《意见》提出“改进保育教育实践,促进高质量师幼互动,引导带动每所幼儿园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在具体落实中,一要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坚持保教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聚焦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保育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二要推动幼儿园与小学深度衔接,推进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协同机制,减缓幼小衔接坡度,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向小学过渡的阶梯。三要深化学前教育教研改革,把服务师生成长作为学前教育教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问题,鼓励区域间加强协同教研,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研,逐步建立完善教研员分区包干责任制,实现所有幼儿园教研工作全覆盖,及时回应和解决幼儿园教师遇到的困惑和问题。
(作者:高丙成,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前教育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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