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中央部署实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以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坚持“规范行为、提升质量、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狠抓落实”基本方略,明确以“53451”工作思路调控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攻坚克难综合施策,立足长远统筹推进,全面完成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任务。 “53451”工作思路即:调控路径“五个一批”(民办义务学校转公一批、核减招生计划一批、关停问题突出学校一批、政府购买学位一...
自党中央部署实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以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坚持“规范行为、提升质量、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狠抓落实”基本方略,明确以“53451”工作思路调控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攻坚克难综合施策,立足长远统筹推进,全面完成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任务。
“53451”工作思路即:调控路径“五个一批”(民办义务学校转公一批、核减招生计划一批、关停问题突出学校一批、政府购买学位一批、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批),规模控制“三个只减不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总数只减不增、招生计划只减不增、在校生规模只减不增),党的建设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党的建设有关内容进章程、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重点任务“五个落实”(落实规模调控任务、落实财政经费保障、落实规范办学要求、落实党建“四个百分之百”、落实风险防范化解责任),抓好“百日攻坚”一个重要抓手。
——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政治责任。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作出指示,分管领导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协调推动工作。省委、省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包市督办,按月调度督查,下沉一线推进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在宣传引导、教师入编、资金支持、收费和财务监管等方面协同发力,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强化制度保障,精准施策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方案,明确25项任务目标、4项保障措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开展3次调研摸排,与各地各高校开展座谈研讨30余次,在“公参民”治理、政府购买学位、党的建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细化任务台账。部署实施“百日攻坚”行动,把规范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职督导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实行周报月报制度,开展多轮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稳慎有序推进。陕西省举办新闻发布会,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培训,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宣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一手抓任务落实,一手抓风险防范化解。印发《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联动协同机制,认真细致做好隐患排查、形势研判、风险处置等工作,有力维护了稳定大局。
——加强党建引领,推进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坚持以党建把方向、促规范、提质量,出台《贯彻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规范运行机制。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典型问题及违规行为集中排查整改活动,严格招生入学和质量管理,严禁各类变相考试、掐尖招生和与校外培训机构挂钩招生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六独立”审核,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持续压紧压实市县政府责任,促落实、防反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着眼长远优化布局规划,同步推进规范管理与优质均衡,加快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经过各方通力协作,陕西省全面完成“公参民”学校规范治理任务,公办高校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回归公办并积极发挥公益作用,接收社会生源,赢得了群众和社会认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极大优化,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优质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促进了基础教育公平优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