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为着力解决“双一流”建设中存在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能力不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不够精准、资源配置亟待优化等问题,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为着力解决“双一流”建设中存在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能力不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不够精准、资源配置亟待优化等问题,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一流”建设,省委书记易炼红在2022年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高等教育要求突围,要以坐不住、慢不得、等不起的责任感紧迫感,拉高标杆、勇争一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办好高等教育,集中力量支持南昌大学开展‘双一流’建设,努力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教育部等部门的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江西省“双一流”建设取得成效,尽早实现江西高等教育突围目标,近日,江西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别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等五方面19个关键点,提出了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双一流”建设实施的实施路径和改革举措。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建设方向。《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分类建设若干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引领推动江西高等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全面建设“六个江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对标更高目标,推进学科建设。《实施意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流理念、一流规划、一流人才、一流平台、一流机制”标准,明确提出了建设学科要瞄准国家“双一流”遴选条件,对标冲击“大平台、大项目、大奖励、大成果、大人才”目标,力争在下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中,新增1-2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3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三是坚持一流理念,聚焦重点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一流人才、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治理体系的建设理念,确定了在前期遴选确定的高峰学科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建设重点,组建江西高校冲击国家“双一流”突击队,建立省领导联系突击队学科和学科负责人制度,实施一流学科重点培育攻坚。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 “四个一”(一月一发布、一季度一分析、半年一调度、一年一考核)的过程管理机制,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跟踪指导和阶段性评价。实施“项目制”管理,制订执行项目清单,确定“执行项目库”,统一纳入“社会事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调度管理,加强动态监测,严格绩效考核。
五是瞄准国家战略,服务社会需求。《实施意见》把“四个面向”作为建设导向,引导高校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内涵发展,彰显优势特色,适应有组织的科研模式创新需要,加强协同创新研究院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六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实施意见》明确了高校在“双一流”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提出将高校“双一流”建设作为江西高等教育的龙头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健全政府、高校、社会协同投入长效机制,加大“双一流”建设经费投入,扩大高校“双一流”建设自主权,强化对高校“双一流”建设的政策保障。
《实施意见》的发布将为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双一流”建设指明方向,为进一步推动江西省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增强高等教育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江西省高等教育“突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