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教育部、科技部、国资委等六部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到2025年,建立起与国际通行仲裁制度相适应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遴选1000名高端领军人才、培训1000名职业进阶人才、培养1000名青年后备人才,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

 oldsrc=https://img.e-chinaedu.cn/uploadfile/1/2022/0710/cf81a314e8a981bjpg /></p><p>  《通知》提到,司法部将会同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余家具备相关学科综合优势、专业师资配置完善的高校,成立多语种、各具特色的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培训基地要充分发挥自身教学优势,以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相关法律和实践作为教学内容,发布项目课程计划,制订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培训课程相贯通的项目课程体系,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教育部及科技部外专部门通过现有项目和经费渠道,对国外仲裁专家来华开展教学活动提供支持。</p><p>  司法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等单位,依托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统筹国内高校和仲裁委员会等培训资源,面向大型国企、民企、国际贸易企业法务部门、涉外律所、有关商(协)会组织等单位招录有学习意愿和外语基础的法律实务人才,以自主选学方式开展为期2-6个月的涉外仲裁培训课程研修,开展规范的涉外仲裁人才培训,课程结束后颁发各培训基地结业证书,计划到2025年完成1000名涉外仲裁进阶人才的培养工作。</p><p>  《通知》指出,教育部、司法部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由司法部牵头,组织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开展联合办学,开发优质课程,强化实践教学。探索将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相衔接,鼓励和吸引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和法学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到2025年,完成1000名涉外仲裁青年后备人才招生培养工作。</p><p>  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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