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对“双减”督导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持续强化政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双减”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一、工作目标
持续强化政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盟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防止校外培训反弹。持续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重点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用足用好社会教育资源,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继续把“双减”工作作为年度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摆在突出位置、重中之重,列入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强化督政工作,将“双减”工作督实、督细、督出成效。自治区每季度调度各盟市“双减”工作完成情况,定期通报调度结果,重点通报各盟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
二是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将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中小学校2022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估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重点考核评估学校“双减”工作宣传教育情况、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和家长、学生、教师的满意度情况等。
三是用好举报信息平台“指挥棒”。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督导”举报平台作用,针对寒暑假、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的举报平台数据情况,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明察暗访。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各地多次督查仍未有效解决的问题进行督查。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盟市间开展交叉检查。自治区教督办上、下半年分两个批次,组织各盟市对贯彻落实“双减”工作情况进行交叉检查。
(二)组织自治区督学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双减”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群众举报频繁、工作推进较慢的地区,组织自治区督学进行实地重点督查。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挂牌督办。
(三)会同相关单位联合督查。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办会同教督委成员单位、“双减”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成立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直奔学校、直奔培训机构)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
(四)督导盟市开展常态化检查。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导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提倡各盟市比照自治区做法,组织旗县进行交叉检查。
(五)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检查。发挥责任督学“监督员”作用,采取校园督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督导。
(六)强化督导问责力度。自治区政府教督办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举报线索反映情况,进一步提高通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慢作为、不作为的盟市进行通报。对舆情反映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和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曝光。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