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严把“五个关口”,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努力营造区域良好教育生态。
“全覆盖”排查,把好机构压减关。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包括22个相关部门。在教育局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增加专门编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教育、公安、民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五家单位派出专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专班推进。出台《长治市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流程与部门职责》,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面向中小学生的科技、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审批、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及时反馈检查意见,每周进行综合研判,对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关停。
“便捷式”服务,把好风险防控关。印发《关于加快已关停校外培训机构注销进度的通知》,按照“特事特办、专事专办、快事快办”的工作思路,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关停、注销工作规程,进一步简化机构注销流程、缩短注销时间,积极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主动向社会公示《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和注销流程图》,公布机构注销所需材料及流程,设立“双减”专办工作窗口。县区政府安排专门资金,协调解决机构注销资产评估相关费用。对已经注销的机构,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密切关注培训机构用工、退费等情况。印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针对仍有课程未消的培训机构制定风险处置预案,由各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消课,努力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注销过程平稳有序。
“同步式”管理,把好信息公示关。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和信息,编印“双减”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动态、通报情况、推介典型。定期公布资质不全培训机构“黑名单”和办学不规范关停名单,接受群众对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的监督。大力加强培训广告清理,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抓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广告管控,努力确保主流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周边各类广告牌等不刊登、不播出培训广告,中小学各类教材、教辅、文具等不出现培训广告。
“全流程”监控,把好机构监管关。完善资金监管,发改、教育两部门联合出台《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教育、银保监等部门联合印发《长治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组织校外培训机构与银行以及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签订资金监管四方协议,严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建设“长治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系统”,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上资质审核、年检、日常巡视等工作。与多家银行进行端口对接,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和风险监控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各县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有效推进。
“全方位”宣传,把好氛围营造关。召开两次全市“双减”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部署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各县区对县域内“双减”工作进行交流观摩,有效发挥标杆县区和学校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开放日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家长深入宣传“双减”有关政策。举办“家校共育论坛”,邀请家庭教育专家讲授“家庭教育进校园”“未成年人心灵护航”“家长课堂”“社区家长学校”“教师幸福力提升”五大系列45节精品课程;组建专业讲师团每周举办1期公益讲座,已举办线上线下公益讲座10期,吸引5000余名家长参加。在《长治日报》、《上党晚报》、长治电视台开设“双减新观察”“聚焦双减”“双减进行时”等专栏,全面解读“双减”政策,推广介绍各县区、各中小学校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不断凝聚社会各方“双减”共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回应“双减”热点问题,介绍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及学校课后服务进展成效,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为“双减”工作落地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