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教育形式,突出强化预防干预,凝聚家校社工作合力,着力构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出台《关于扎实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使用与管理办...
山东省青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教育形式,突出强化预防干预,凝聚家校社工作合力,着力构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出台《关于扎实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使用与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规范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和使用管理。印发《关于夯实五项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推进制度、课程、阵地、队伍和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组织保障、队伍建设、宣传普及、课程建设、咨询预防干预、工作成效6个一级指标,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教育局联合公安、卫健、司法等15个部门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平台的若干意见》,成立青岛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联防联控工作专班,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交流推进情况。制定《“心理专家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遴选146名心理专家走进校园举办心理门诊、讲座等活动,实现全市所有中小学校与高校、医疗机构心理专家结对覆盖率100%。市教育局联合卫健、公安等7个部门出台《儿童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
创新教育形式,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立足课堂阵地,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全市各中小学校开课率达100%,支持学校结合不同学段的学生特点,整合教学资源,开发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连续多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2021年以“给心灵一片晴空,让生命蓬勃绽放”为主题,开展“同上一堂心理课”“家校互动 共育成长”等六大版块系列活动。组织特色心理活动、优秀辅导案例、心理健康教育微课等评选,评出特色心理活动43个、优秀辅导案例33个、心理健康教育微课38个。用好高校与医疗卫生机构心理专家资源,常态化开展“心理专家进校园”活动,2021年全市累计开展“心理专家大课堂”1626场、“案例督导”245场、“校园门诊”320场,惠及专兼职心理教师1200余人、家长50万人次、学生60万人次。
强化预防干预,提升及早发现能力和咨询辅导水平。每年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建立市级、区级、校级三级工作台账,指导各区市、学校实时关注学生动态。指导各学校规范建设和使用心理辅导室,对学校心理辅导室的位置、环境、基本配置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接访、登记流程,要求辅导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周一至周五每天开放不少于4小时,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做好危机干预,指导各学校建立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应急、跟踪机制,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整合分管校领导、年级分管主任、班主任、心理教师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确保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政策、人员、物资、经费保障落实到位。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发布《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清单》,提供22条绿色通道,指导学校做好相关干预和转介工作。
加强家校社协同,凝聚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合力。指导中小学在家委会中设立心理工作委员会,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通过“家长大课堂”“教子有方”“家校合作网”等家庭教育服务平台推出心理健康主题内容。依托社区家庭教育服务站,进一步构建关注心理、关爱家庭的城乡一体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加强专兼职心理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率达100%,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孤独症康复治疗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援助服务,设立11个邮箱及11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咨询热线,由207名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面向全市学生家庭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学生、家长的困惑和问题,做好常态化心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