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8日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这是该领导小组成立后印发的第一个政策文件。

  记者6月8日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这是该领导小组成立后印发的第一个政策文件。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最新制度成果,也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如何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的配套政策。

  《意见》从家庭监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个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法律条款的细化、实化,以及针对目前工作中的短板问题,提出了25项工作要求。

  在家庭监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加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实施公共服务优惠;在学校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和服务,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在社会保护方面,重点提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明确了专业性社会组织培育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在网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在政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在司法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施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等。在保障措施部分,《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保障、充实工作力量、深入宣传引导、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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