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教师评价改革提出了要求。半年多来,成效如何?

  “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去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教师评价改革提出了要求。半年多来,成效如何?

  近日,全国政协举行“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多元分类评价体系”提案办理协商会,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改革落地生效。

  今年全国两会,民盟中央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多元分类评价体系的提案》。民盟中央启真智库专家委员会成员林成华介绍,2016年以来,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出台或更新了高校教师评价改革文件,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民盟中央在调研中发现,当前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中仍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

  这些问题包括:岗位分类评价制度缺乏统一标准,教师绩效评价仍以“科研工分制”为主导。各高校以人才“帽子”、海外学历等为导向的分类激励机制设置差异较大,不同身份间的待遇过度差异化,“帽子”竞争激烈。大多数高校对教师实行2-4年的短周期科研绩效考核制度,部分高校甚至一年一次,频繁考评加剧了浮躁氛围。

  据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支树平介绍,这件提案被定为全国政协今年76件重点提案之一。教师评价事关教育大局,是多年“老大难”问题,政协委员连年建言。如何制定评价标准,如何改革评价方式,如何避免破而不立或改革走样,需要教育系统的智慧、魄力、勇气,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我们认为这个提案分量非常重。”在提案办理协商会上,承办单位代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黄伟说,提案质量很高,符合目前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状况,提出的建议也很有针对性。教育部将认真研究,与政协委员共同推动。有些问题还“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继续探索。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民族大学党委书记张京泽指出,当初为鼓励教师上课,发放课时费;为提高科研能力,发放论文奖励。如今,发表一篇论文,可以奖励数万元;得了人才称号,有相应薪酬标准;获得重大课题,又有相应奖励。“利益越滚越集中,有时候形成了利益的固化。”他说,大学的评价有点“企业化”倾向,成了“计件工资”。企业有企业的精神,大学应有大学的精神。

  曾在教育部任职的全国政协委员管培俊回忆,多年前,在教师评价中引入量化考核是一项改革,相对于当年的“铁饭碗”是一种进步。但量化不能绝对化、简单化。论文是成果的一个体现,不能以论文数量论英雄。一些地方院校已经不管论文内容、质量、水平,不管有没有创新,以“指标”为第一位了。“一篇论文多少钱——不看论文质量、不看里面有没有创新贡献,就奖励多少钱,这是饮鸩止渴。”管培俊说。

  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副校长顾祥林感慨,现在人才“帽子”太多,而且与利益挂钩,“小帽子”是拿到“大帽子”的基础。“唯帽子”的问题依然存在。

  在一份提案中,顾祥林建议规范各类人才称号、人才支持计划和科技奖项,避免各级重复设奖,仅保留少量国家和省部级奖项,改变个人和单位“包装报奖”的现状。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胡刚也曾提案建议,重点考察科研成果本身的价值和具体贡献,而不是简单关注科研成果的外在形式,克服片面重视成果发表的期刊级别、获得奖项、获批课题等不良倾向。

  “对高校教师进行多元评价,首先是对高校要有多元评价。”顾祥林委员说。

  张京泽委员认为:“建立完善教师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机制,是教师评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

  民盟中央在提案中建议,由教育部组织制定一份高校教师分类评价标准。对此,也有政协委员提出了不同意见。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黄伟对此坦言,教师评价应是大学办学自主权的内容。而且即使同一个专业,专业课、公共课教师评价的差异也很大,教育部来统一制定教师分类评价标准,存在困难。

  管培俊委员建议,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放权,先鼓励一些高校在这方面进行改革试点,以点带面,有了示范之后,各高校再根据本校情况,形成丰富的评价体系。“现在再回到过去,教育部搞一套指标体系,不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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