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几天前,教育部在部署新学期开学工作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又一次表示,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
“官方带娃,全部免费。”这条消息近日在郑州乃至多个一线城市的家长微信群里迅速发酵。
这条消息为什么引起广泛关注?本期观察就带您来看一看。
“官方带娃” 群众所盼
百姓口中的所谓“官方带娃”,实际上说的是中小学课后服务,这是让许多家长纠结的一件事情。“放学了,谁能来接我?”简单的一问,让家长颇费脑筋。
中小学每天一般在下午三点半就放学了,而此时大多数家长还在工作岗位上忙碌着,谁去接孩子就成了一个问题。很多家长也自然想到,三点半后,学校能不能再照看一下学生,跟家长下班时间衔接上。
2017年3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弹性离校”“课后一小时”等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新形式,切实满足群众对教育的期盼。
就在几天前,教育部在部署新学期开学工作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又一次表示,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从“全覆盖”这个要求来看,就能体会到教育部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解决的力度有多大。
事实上,郑州关注和解决课后服务问题也不是现在才开始的。从2019年10月8日起,郑州市郑东新区率先“破题”,启动课后延时服务,迈出“官方带娃”第一步,全区69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启动校内课后延时服务。
基于良好的探索效果,2020年8月,郑州市发布通知在市内各区相继推进。截至2020年12月,经过一年多探索,课后延时服务在郑州市内中小学已实现全覆盖。
“以前放学孩子没地儿去,只能交给课外班。”郑州市金水区艺术小学学生家长郝营坦言,现在有了课后延时服务,孩子在学校学得好、玩得有意义,家长也不用再赶着提前下班接孩子了。
不单单是郑州,我们梳理发现,自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全国已有29个省份根据本省实际推出了课后服务。
2014年,上海就要求看护服务覆盖所有公办小学,一般可至17时。2017年底,天津市教委等三部门印发通知,开始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长春启动“蓓蕾计划”在全市城区开展小学课后免费托管服务,济南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制度,北京则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发挥高校集聚优势,支持中小学推行课外活动计划。
正所谓,群众有所盼,教育有所应。
公益普惠 各有妙招
我们注意到,“官方带娃”这条消息火热的原因,还有后面这4个字的作用——“全部免费”。对于家长来说,既有人出力解难题,又有人掏钱享免费,何乐而不为!
但对于这项改革,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在具体实施中就没有那么轻松了。
首先是钱的问题。
我们仔细梳理发现,全国多数省份是以政府为主导,坚持公益普惠原则,统筹各项资金,基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服务水平等实际差异,政府、学校、家长三方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略有不同。
一大类是政府全部“埋单”。郑州就是其中的典型,2020年8月,郑州市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行免费制度,各开发区、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对承担课后服务的教职工给予适当的劳务补助。
天津、石家庄等多地也是坚持公益普惠的原则,实行免费制度,由政府兜底。
另一大类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适当收取费用。例如长沙,2019年8月5日,长沙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共同发出通知指出,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同时根据长沙实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期1000元。
同样,江苏南通提出,各县(市、区)通过“以政府补贴为主、服务性收费为辅”的方式筹措经费,各校在核定绩效总量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均给予相应保障。
其实,收费的关键,就是缓解财政资金不足的难题。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主任督学李晓丽算了笔账:以每生每学期限价1000元计算,参与学生计8万人,试行两期,如果全部由区财政兜底,费用总计为1.6亿元。
岳麓区的经济虽然处在全省第一方阵,但近几年受城区新建小区数量急剧增加、二胎政策全面放开等因素影响,区内适龄入学儿童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政府每年都要投入巨额资金新建数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再加上教育日常运转所需的经费,财政能够用于教育的经费已所剩不多。
学校内部也存在对于收费的困惑。石家庄市一位中学校长认为家庭应该承担部分费用,一方面这一工作放大了学校的责任,另一方面确实增加了教师工作量。
天下不都是“免费的午餐”,对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来说同样如此。
成本分担 同舟共济
收不收费,收多少,成本比例如何确定,收费标准多少合理,城乡之间如何统筹?要想理清上述问题,正确认识课后服务的性质是关键。
“对于接受政府补贴由中小学提供或组织开展的课后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属性。”在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生导师程斯辉看来,准公共产品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具备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竞争性。
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浙江省义乌市教育研修院教师金佩庆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学校是开展三点半课后服务的天然承载主体,但三点半课后服务具有‘非义务性’本质”。这个时候政府要发挥主要的引导作用,既不越位也不应缺位,必须加强指导与监管,包括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服务的时间与要求核定服务收费的指导性价格。
看得出来,学校收费合情合理,但必须坚持公益原则。
而对于如何确定责任与成本分担问题,程斯辉提出,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依据,测算课后服务成本,完善政府经费支持方式,确定课后服务家长分担比例和收费标准,对课后服务包含的具体项目及收费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指导,由此建立起公正合理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
“究竟是政府保障还是多方分摊,各地要因地制宜。”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提出,实行成本分摊机制的,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核算课后服务成本,确定家长分摊比例,并尊重家长的自主选择;课后服务要开设各种兴趣班,这需要给学校自主权,不能设置太多的限制。
山东省烟台市教育局政策研究室主任李纪超说:“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是一项社会公共事务,应该综合施策,构建政府主导、学校实施、多元协同的格局。”
由此看来,课后服务不能靠学校单打独斗。
(本报记者周洪松、潘玉娇也为本文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