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组分3个小组,对以上3个县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对其他4个县进行了随访。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62所(个),其中小学28所、初中13所、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中学3所、教学点12个、特殊教育学校2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21年1月11-16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重点抽查了2020年17个申报县中的2个县(玉林市博白县、百色市靖西市),同时在前期已经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94个县中,随机抽取1个县(河池市凤山县)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3个小组,对以上3个县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对其他4个县进行了随访。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62所(个),其中小学28所、初中13所、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中学3所、教学点12个、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每个县还实地检查了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部门。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7466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办学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今年17个申报县的情况详见附件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111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28-0.637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081-0.452之间(详见附件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增加为18项指标。核查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今年17个申报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90.5-94分之间(详见附件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提出申报的17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期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监测和抽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巩固。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所有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富民兴桂、建设壮美广西的目标,牢固树立“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宗旨,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凝心聚力,履责担当,有效施策,持续努力。继前期94个县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后,2020年最后17个县申请接受国家督导检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完善教育保障机制

  广西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统筹、经费保障和激励问责力度,形成了齐心协力抓均衡的强大合力。一是各级领导重视。自治区政府每年将均衡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对市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自治区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备忘录,与相关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2013年以来召开了10次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部署会。靖西市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大投入补短板,近三年新建、改扩建8所城区学校。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实施“双千计划”、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以来,县本级财政投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不含人员经费)604亿元,连续多年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两个只增不减”。三是健全奖惩机制。2013年以来,建立了评估前全面摸底、评估中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评估后跟踪监测的自治区均衡评估机制,全面开展“验收前审计”,共审计出欠拨经费57亿元,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对提前通过“国检”的县给予1000-3000万元奖励,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县定期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二)办好民族、边境教育,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守疆护边情怀

  广西立足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实际,突出重点,改善薄弱环节,提升育人水平。一是民族教育卓有成效。作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份,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政策、资金、师资等向民族地区倾斜,广泛开设“我爱壮族三月三、民族团结一家亲”空中课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全区义务教育阶段2017年开始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2019年已全面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全面覆盖,2020年全区普通话普及率达85.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二是边境教育特色鲜明。坚持“每所学校都是一个哨所”的理念,在“两基”攻坚边境大会战的基础上,长期推进边境学校建设,2019年投入3.5亿元,优先支持8个边境县229个学校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12.9万平方米,广泛开展了“护国界碑活动”,厚植各族学生爱国情怀。

  (三)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广西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过程中,强力推进控辍保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着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坚持义务教育有保障“一个都不能少”,建立健全“双线四包”等工作机制,开展大家访、大劝返活动,有针对性地劝导辍学儿童返校复学,多措并举打好控辍保学组合拳。2018年以来,共劝返辍学学生3.5万人,实现了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动态“双清零”目标。全面部署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明确“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新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义务教育学校80所,改善近4300所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圆满完成贫困地区适龄儿童“有学上”的扶贫攻坚任务。博白县推动教育园区与城区建设融合发展,优化资源配置,解决城区大班额、入学难等问题,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四)破解政策难点,补充稳定城乡教师队伍

  广西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不断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多形式全方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师资队伍均衡发展。一是创新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在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前提下,创新实施“聘用教师控制数”制度。2016年和2020年两次共新增编制控制数12.3万个,按需分配到各市县,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有效缓解了教师编制不足的问题。二是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实施农村中小学特岗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教师支教走教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等措施,积极补充农村学校教师。2013年以来,全区累计补充农村特岗教师5.66万名,培养公费师范生1.2万名,招募优秀退休教师1500余名,主要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三是大力提升农村教师待遇。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有的县最高每月增加1980元。坚持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倾斜。2020年1.86万名乡村教师获得高级职称,比2018年改革前增加了3倍有余。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6.06亿元,建设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面积达32万平方米。凤山县整合筹措6000余万元资金,建成1525套教师周转房和公共租赁房,保障了农村教师住房需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校额、大班额依然存在

  1.全区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上学校分别有651所、191所。本次抽查的博白县、靖西市、凤山县各有2所学校超过3000人。

  不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中有关学校办学规模的规定。

  2.全区有5087个班级超过55人。本次抽查的博白县、凤山县分别有132个、14个班级超过55人。

  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规定。

  (二)个别地方教育经费预算执行和监管不力

  1.义务教育经费存在未及时足额拨付现象。如靖西市按2017年教师工资总额2%计算的培训经费欠拨381万元;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未及时支出,截至2020年底,仅支出730万元,占比7.9%;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不及时,2017-2019年预算完成率分别为85%、86%、70%。

  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意见》(教督〔2019〕4号)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2.部分县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监管不力。如凤山县本级有关部门未对2017-2019年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监督检查。

  不符合《义务教育法》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中“各级财政、教育、价格、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使用管理、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的规定。

  (三)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依然存在

  全区共缺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英语等学科专任教师6802人。

  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的规定。

  (四)一些学校办学条件仍存在缺口

  全区有3832所学校占地面积不足,共缺2661万平方米;有2559所学校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共缺484万平方米;有2284所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足,共缺512万平方米。部分学校功能教室不足,计算机数量不足,生活设施和体育运动场馆条件简陋,图书与报刊杂志适读性不强。博白县学校占地面积缺140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缺7.5万平方米。

  不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桂政办发〔2011〕164号)中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规定。

  (五)部分学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所查部分学校存在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科学课现象;部分学校实验室管理员不熟悉实验开出情况,且实验室管理不规范;有的学校没有对校园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有效隔离围挡;有的学校一键式报警器触发后无人接警,消防器材没有定期检测和维护;有的学校学生宿舍没有安全疏散通道,部分学校食品留样管理不规范。

  不符合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中有关校园安全的规定。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自治区评估、市级复核和县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巩固基本均衡,稳步推进优质均衡

  要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应用问题,提高义务教育生源质量。要建立逐校、逐项薄弱环节清单,完善监测和复查制度,确保所有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各项指标不下滑、不反弹,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要围绕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均衡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二)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更多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落实财政教育支出法定责任。要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统筹考虑城镇化推进和乡村振兴等因素,调整优化教育布局,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区,扩充城镇教育资源,办好农村薄弱学校,从根本上化解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要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有效解决面积不达标、功能室不足、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标准不高等问题,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寄宿制学校师生生活和学习条件再上台阶。

  (三)进一步深化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要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认真落实“五育并举”,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坚决克服“五唯”功利化评价倾向。要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注重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教师培养体系,改革和加强师范教育,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培养更多的名校长和优秀教师。要强化学校管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铸牢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确保校园人身安全、食品安全、设施安全、交通安全和活动安全。

  (四)进一步办好边境学校,提高民族教育水平

  要增强国门意识,结合广西实际实施稳边固边行动,进一步加强边境学校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提升办学质量。要整合资金项目,在边境乡镇集中建设教师周转房,实现所辖区域教学点教师集中居住。要加强边境学校师资建设,调配优秀校长、教师,探索服务年限制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总结和发扬民族教育经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挖掘红色资源,重视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引导更多学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请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区情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无异议后,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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