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要根据《意见》要求,增加对美育教育研究的投入,加快美育教育学科发展,尤其要加强美育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高端研究平台建设。
美育是培根铸魂的工作,是提高当代大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的主渠道。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唱响了立德树人的“主旋律”,为新时代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高校要坚持美育正确方向,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
当前我国高校的美育教育较为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如:对美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美育教育的课程体量不足、美育教育研究相对滞后等问题。
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动高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高校的中心工作要始终围绕当代大学生的成长需求展开,美育作为一种独特而重要的育人形态,更要坚持以学生为本。高校要充分认识美育教育对提升大学生思想境界、增强审美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完善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的教育,是自由的精神、公民的责任、远大的志向,是批判性的独立思考、时时刻刻的自我觉知、终身学习的基础、获得幸福的能力。高校要积极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将美育纳入立德树人的大思政体系中谋划设计,坚持以学生为本,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认识上彻底扭转只重知识技能教育而忽视美育教育的局面,追求理智、意志和情感几个方面的统一,使学生经由美育抵达精神高地。
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
“以美育人”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将美育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和人才培养各环节。美育教育应该体现在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之中,体现在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之中,体现在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之中。高校要明确美育教育目标,配齐配强师资力量,改善育人条件,将美育课程列为必修课,纳入学分体系,引导大学生掌握美育知识,培养审美活动技能,提升审美意识、审美能力和美的创造创新水平。
具体来说,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尝试打造“必修+选修”“理论+鉴赏+实践”等立体化美育课程体系,将艺术教育从以第二课堂为主调整到以第一课堂为主,加强第一、第二课堂的相互融合渗透,因地制宜增设一批校外美育文化实践基地。结合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特点,以及通识教育、艺术教育等课程要求开展美育教育,将美育教育和专业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高校要立足校园文化建设,传承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挖掘中国传统艺术中的美,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不断提升学生审美能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结合实际,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黄梅戏传唱”等活动,将中国古典文化推广融入到学校日常教学、学生校园生活之中,让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如设置书法、舞蹈、戏曲、影视等课程或开展相关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构建科学的美育教育考评机制
健全科学的美育教育评价机制是美育教育功能实现的保障。高校要建立知识技能评价与审美观念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课堂教学评价与课外实践活动评价相结合等评价机制,构建起对美育教师队伍、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研成果以及教学效果等多元综合评价体系。
通过完善美育考评机制,为学校做好美育工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引领学生更多投身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同时也要克服唯成绩、唯分数倾向,如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许多大学生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充分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就是一种自觉的情感追求,展现了最好的美育效果;要完善考核机制,让美育由“软任务”成为“硬要求”。高校美育教育不能仅停留在倡导层面,要让美育由“软任务”成为“硬要求”,划出美育硬杠杠,借此提高美育教育的参与度,充分彰显美育教育的现实意义。高校要对照《意见》要求,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督导评估和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的刚性要求,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拓宽美育课程领域,逐步增加美育课时,丰富美育课程内容,创新美育实践环节,将美育教育全面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针对不同专业学生,提出美育课程必修学分总量要求,学生修满相应学分方能毕业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加强美育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
高校要根据《意见》要求,增加对美育教育研究的投入,加快美育教育学科发展,尤其要加强美育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高端研究平台建设。要着力培养与引进美育教育教学和研究人才,整合美育教育相关学科资源,进一步鼓励出版和发表美育教育研究成果,加快构建美育教育协同育人机制。要及时总结美育教育研究经验,使美育教育研究充分体现思想性、民族性、创新性、实践性,积极构建多样化、高水平美育教育研究新局面。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