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从多个方位对“十四五”时期高等教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可从以下三方面加深理解。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成就之一,并从多个方位对“十四五”时期高等教育提出更高要求,充分显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普及达到的新水平,进一步明确了新发展阶段高等教育提高质量的着力点。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建议》从多个方位对“十四五”时期高等教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可从以下三方面加深理解。
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成就,标志着转向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建议》第一部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为总论板块开篇,提纲挈领地总结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十大决定性成就,在“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部分指出,“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格局性变化”重要论断的集中体现,标志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普及达到新水平,国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相应地,高等教育正在转向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国民接受高等教育的程度,是与国家经济实力和居民生活水准成正比的,只有当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逐步普及,高等教育普及水平才能提高。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高等教育,只能提供很少机会。到世纪之交,高等教育扩招后逐渐满足更多青年乃至从业人员的就学需要,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跨入国际公认的大众化阶段,2004年在学总规模超过2000万人,居世界第一,至今依然保持这一领先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更加稳固,尤其是“十三五”时期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为高等教育步入新发展阶段提供了有力支持。2019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形式的在学人数,共计4002万,首次超过同年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3994.9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6%,跨入国际公认的普及化阶段。当前全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接近9亿人,平均受教育年限10.7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为23.4%;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3.7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50.9%。这些都标志着,我国正在把沉重人口负担成功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正在阔步迈向人力资源强国,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优越性。同时,我们也需要多方位审视进入普及化阶段后高等教育提高质量的着力点。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环节,新发展阶段的质量标准正在趋于多样化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依法强化免试就近入学,淡化选拔机制,推进均衡发展乃至城乡一体化发展。但在义务教育阶段之后,围绕普通高中、普通本科、学术型研究生的升学竞争依然激烈,部分地区以学历学位层次来判定教育质量的惯性还很明显。随着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的人数越来越多,市场机制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凸显,质量观正在更新换代。2019年普通本专科毕业758.5万人、成人本专科和网络本专科毕业445.6万人,还有高教自学考试毕业近50万人。相比于世纪之交前,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呈现新的供需关系,尽管部分领域结构性紧缺问题尚待解决,但高学历人才总量供不应求已成为历史,高等教育系统进入、输出、服务的质量标准正在趋于多样化。
第一,高等教育系统的进入质量标准正在多元、多样化。在国家政策层面,中等职业教育后的通道已经向上延伸,既有专科高等职业教育,也有应用技术本科,还有专业型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研究生教育的分类招考扩大了覆盖面,有条件的高校将试行宽进严出模式,不仅适应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升学需求,而且容纳不同年龄和职业的从业人员进修深造,准入尺度和运行方式都将形成新的质量执行标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确定的“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的重要方向,高等教育系统将在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资源平台、畅通枢纽环节链接上进行不懈的探索实践。
第二,高等教育系统的输出质量标准也在显著更新。根据党和国家的部署,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是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与此同时,质量将不再由高校独家说了算,而是更加注意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对接,更加注重与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融合协调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不仅要求高校遵循教育规律,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整体设计,精准定位核心素养、质量标准、评估模式,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同时还要健全高校理事会等治理制度,强化与行业企业等社会需求方协商,确定和调整质量标准,形成人才培养动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机制,积极促进就业创业,供需双方将共同认可质量标准的升级版。
第三,高等教育系统的服务质量标准还在不断拓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下,我国高等教育担负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传承创新中华文化、增进对外合作交流等多方面重要使命,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重要基地作用。根据《建议》关于“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等系列政策导向,高校还要聚焦国家战略需要,在释放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潜力、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参与文化事业产业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这些都日益成为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参照系。
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需要运用不同推进路径,促进所有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相继实施“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推动我国大学发展水平超越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大学差距逐渐缩小。其中,“十三五”时期启动的“双一流”建设,在国家政策和中央财政专项支持下,正在重点打造争创世界“双一流”的“集团军”。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部署,《建议》强调在“十四五”时期“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其中,关于“分类建设”,还要从更宽视野加深认识。
首先,在现行“双一流”建设中,高校已经分类。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2017年公布的项目高校名单中,将137所大学分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同时,“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又分出高校自主确定的学科44个,涵盖大多数学科领域,必将在今后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双一流”建设已确定了2020年、2030年和本世纪中叶的阶段性总体目标。中办、国办颁布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简称《实施方案2022》)要求研究建立中国特色“双一流”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建议》提出,“支持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立足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强国的大局,重点对“双一流”建设中的A类大学等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其次,还须重视“双一流”建设之外的高校。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提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政策基点,党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确定了“分类建设一批世界一流高等学校,建立完善的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等一系列要求。全国现有2688所普通高校和268所成人高校,都可以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争创世界、全国、区域以及学科专业领域的一流水平,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形成各具特色、区域化、差异化的生力军及其战略合作联盟,在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方面,凝聚学校内外更大合力。近年来已在推进两项重要举措,一是《实施方案2022》要求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二是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到2022年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即“双高计划”)。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宏观决策意图,定将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五年,根据《建议》指明的基本方向和实现路径,相信各地区各类高校坚持立德树人导向,适应新发展格局需求,扎实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必将迈开更为坚实的步伐。
(作者系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