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调整优化经费结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服务保障和政策导向作用。
“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明确提出“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调整优化经费结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服务保障和政策导向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财政投入逐年增长。从2016-2019年财政教育投入情况看,一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逐年做到“一个不低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019年首次突破4万亿元,年均增长8.2%;占GDP比例为4.04%,连续第八年保持在4%以上。这个成果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取得的,实属不易,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的决心。二是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做到“第一个只增不减”。2019年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到3.5万亿元,是2015年的1.34倍,年均增长7.6%。三是全国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做到了“第二个只增不减”。2019年各级教育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达到幼儿园8615元、普通小学11949元、普通初中17319元、普通高中17821元、中职学校17282元、普通高校23453元,年均增幅分别为12.8%、5.6%、6.6%、9.4%、6.8%、4.8%。
(二)使用结构逐步优化。从2016-201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看,一是体现了“保基本”。各级教育之间,义务教育占比最高,201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占到52.7%,四年始终保持在53%左右。二是体现了“补短板”。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年均增长15.4%,在各级教育中增长最快;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从2015年的不到4%提高到2019年的5%,在各级教育中提高幅度最大。三是体现了“促公平”。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80%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财政性教育经费年均增长10.9%,高出全国年均增幅2.7个百分点。用于学生资助的财政资金累计支出超过5000亿元(不含免费教科书和营养膳食补助),年均增长8.35%。四是体现了“提质量”。教职工人员支出占到62%,比2015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支出重点逐步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转变,更加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
(三)效益逐渐显现。随着4%成果持续巩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019年首次超过4万亿元,有效带动了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首次超过5万亿元,支撑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民教育体系,建立了世界上覆盖最广的学生资助体系,有力推动了我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跃居世界中上行列。随着经费使用结构的逐步优化,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教育投入充分发挥了保障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增强教育内涵的政策导向作用。
二、主要做法
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着力从六个方面完善了落实4%的长效机制。概括起来就是“六个保”。
一是坚持用服务国家战略保4%。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争取更多的教育投入增量。中央财政近三年新增70亿元资金专项支持实施“三区三州”地区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近两年新增70亿元资金专项支持职业教育改革以及高职百万扩招等事项。
二是坚持用落实支出责任保4%。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将教育总体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从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三个方面细化了具体支出事项,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明确了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同时,通过加强教育督导、健全统计公告、开展约谈座谈等方式督促各地落实支出责任。
三是坚持用健全生均标准保4%。根据各类教育事业的不同特点和改革发展实际需要以及财力可能,更加注重通过加强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全面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生均拨款制度,健全了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用发挥资金效益保4%。坚持结构合理就是最大的效益。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育财政投入;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来源结构,不断扩大教育社会投入;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优先保障义务教育这个“重中之重”、优先保障教师工资这个“本中之本”,优先补齐学前教育这个“短中之短”,优先支持“三区三州”这个“坚中之坚”,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这个“困中之困”。
五是坚持用全面加强监督保4%。会同财政部完善教育财务管理制度,全面修订教育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经济活动内控机制,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是坚持用宣传示范引领保4%。印发《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意见》,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所有省份建立了省级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印发通报推广典型经验。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新召开的五中全会精神,从统筹“两个百年”“两个大局”“两个大计”的政治高度,建章立制、构建体系,加快推进教育财务治理现代化,切实提高“识变、应变、求变”和“育先机、开新局”的能力。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强度,持续巩固4%成果,推动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更好满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新需求,更好发挥教育经费服务保障和政策导向作用。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按照五中全会关于“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的要求,强化省级统筹,推动教育领域省以下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切实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省以下基层政府落实“第一个只增不减”的财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以生均标准为基础的长效机制。按照五中全会关于“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的要求,推动各地适时提高各级教育生均拨款水平,切实增强“各级教育”落实“第二个只增不减”的财力保障。
三是进一步健全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按照五中全会关于“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要求,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学校、社会、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深化财政教育投入机制、社会教育投入机制、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等方面改革,逐步提高社会投入占比,不断扩大教育经费总量。
四是加快推进教育财务治理现代化。按照五中全会关于“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的要求,加快推进教育财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立健全教育财务制度体系、预算绩效体系、经费监管体系等,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安全规范有效。在保住4%投入底线的同时,坚决守住资金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