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向社会发布,这是跨部门政策协同、管理协同、服务协同的又一生动实践。

  日前,《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向社会发布,这是跨部门政策协同、管理协同、服务协同的又一生动实践。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教育强国的建设需要健康的体魄和坚韧的心智,体育强国的建设同样离不开最强大脑。促进竞技体育与青少年体育融合是意见出台的核心政策目标,需要加强理解,因地制宜开展形式灵活、成效明显的体教融合工作。

  体教融合,旨在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目标包括青少年健康成长、锤炼意志、健全人格。《意见》将运动员培养和青少年体育工作“一体化”考虑,这是顶层设计,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广义的青少年体育和狭义的竞技体育的分离,是过去30年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连续下滑的根本原因,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问题频现的根本原因。让广义的青少年体育蓬勃开展,让竞技体育形成良性循环,就是要让学校体育教育成为竞技体育的沃土,让竞技体育成为实现学校教育的体育特色和青少年个体体育特长的一个载体和向上、向外的通道。

  《意见》提出,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启动体育素养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研究。《意见》出台前后,个别地区或将“体育与健康”分值从30分提升到50分,或将“三年一考”调整为“一年一考”等,引发社会关注与热议。计入中考计分科目,意味着体育分值在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竞争中将发挥实质性的功能,纳入高校招生使用,也意味着其将成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维度。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司负责人就明确提出,要让体育成为综合评价的组成部分。

  宏观的政策设计理念很明确、立场很坚定,即促进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融合,但在落实中如何不落入“分数”“考试”与“升学”的窠臼,非常需要各个地方丰富教育治理工具,创新体育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和模式,避免其成为家长“鸡娃”的新工具。

  基础教育学校扮演好了“桥梁”和“指导者”角色,体教融合的实施则有助于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教育评价痼疾。体教融合的最终载体是广大青少年学生,他们需要通过学校来与外界特别是社会和市场上的体育组织进行沟通,而学生背后的家长则有权参与决定是否接受校内外的专业体育服务,也是接受体育教育公共服务的重要利益相关方。

  现在市场上各种体能班、跳绳培训、足球篮球排球培训,品种相当丰富,单次课程的时长在45分钟或一个半小时,这个时间包含了培训前的预备动作、培训内容完成后的身体放松和拉伸,价格通常在150至300元之间,若加上场地费,单次的费用超过400元。对于一些城市普通家庭而言,或许能承受三五千、一两万元的花费,但“架不住科目多、时间长啊”。更何况,大部分家长缺乏足够的时间、能力去辨别培训师资的专业性和收费的合理性。学校可以在校内的体育教学和活动安排上培养学生的运动意识、基本知识和能力技巧,也可以在家校合作中引导家长合理定位和选择辅助性的校外体育培训,不要陷入功利化的体育教育目标,尽量减少非必要的“额外”时间和费用负担。体育纳入中高考,不是要求孩子们个个成为体育竞技健将,也不是让孩子们个个都在学校体育教学项目上得满分。

  对于体教融合,我们需要准确理解其政策理念、瞄准核心政策目标、形成针对性举措,发挥家庭、学校和社会合力,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服务于教育强国、体育强国重要战略的实现。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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