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三评”改革意见,教育部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遴选评价机制改革,着力重构高校评价体系,并从3个方面亮出了硬招、实招。

  长期以来,“数论文”“比奖项”“摆帽子”的现象为科研人员所诟病,而这一不良现象,在高层次人才评价中也屡见不鲜。

  2018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对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以下简称“三评”)改革提出相应要求。

  针对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意见》强调,要统筹科技人才计划,避免多个类似人才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

  为严格落实“三评”改革意见,教育部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遴选评价机制改革,着力重构高校评价体系,并从3个方面亮出了硬招、实招:

  一是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立德树人作为核心追求,将学术创新作为重要使命,建立了4个方面10个条目的评价标准,从立德树人成效、学术创新贡献、服务国家战略、工作发展潜力四个维度全面准确评价人选。

  二是实施分类评价。对从事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研究的学者制定符合科学规律的评价方法,重点关注真实科学价值。推行“代表作”评价,将承担项目、成果转化、工程应用、资政服务、国际合作情况纳入代表性成果考察范畴,并依据人才发展实际,推进分类评价。对于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主要考察其是否有方法学创新,是否为解决重要科学问题提供了关键证据。对于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的人才,主要考虑其是否突破技术瓶颈,是否服务战略需求。对于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人才,主要考察其是否解决社会关注问题,是否创造社会效益。

  三是推行小同行评价。在人才评价方式上侧重由同行专家评价,建立和完善人才遴选、评价的专家数据库,实现“内行评内行”。尊重学科特点,遵循人才发展规律,改变大同行“量化”评价的粗犷式方法,切实做到质量贡献评价。

  记者了解到,上述三大举措的同步发力,产生了良好的实际效果,强化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高层次人才进课堂、上讲台、传思想、育人才;服务国家战略导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校办学发展目标,激发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此外,深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工作程序,破解了现存问题,带动了人才遴选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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