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条件保障方面,要丰富和拓展劳动实践场所,满足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多种形式筹措资金。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对劳动教育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和具体落实方案,针对劳动教育是什么、教什么、怎么教等问题,提出了专业指导,为各地和学校推动劳动教育落地提供了重要依据。
《纲要》开宗明义指出:“劳动教育是新时代党对教育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中小学必须开展的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强调劳动教育具有鲜明的思想性、突出的社会性、显著的实践性等三个基本性质。《纲要》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劳动教育基本理念,即主要宗旨是强化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基本方式是强调身心参与、注重手脑并用,活动形态是继承优良传统、彰显时代特征,内在动力是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创新创造。从界定劳动教育是什么,到明晰其基本性质和基本理念,统一了思想认识,为各地和学校细化劳动教育落实方案提供了基本遵循。
《纲要》明确了劳动教育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劳动教育的主要内容,重点推进三类劳动教育即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和服务性劳动教育;明确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等不同学段劳动教育要求,既突出了各类型教育特点,又体现了进阶性。上述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学段要求,是细化劳动教育落实方案需把握的核心要旨,各地和学校可以《纲要》为指导,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劳动教育清单,落实好劳动教育教什么的问题。
为解决有教育没有劳动的问题,从实施途径上要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强化劳动文化等。为克服有劳动没有教育的问题,要围绕讲解说明、淬炼操作、项目实践、反思交流、榜样激励等五个关键环节加强劳动教育。为确保劳动教育质量和育人效果,一是要依据劳动教育目标和内容要求,制定劳动素养评价标准,注重对学生劳动素养形成和发展情况的测评分析;二是要将平时表现评价、学段综合评价和学生劳动素养监测区别开来,分别提出相应要求;三是要鼓励支持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评价方式,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
各地和学校落实好劳动教育,需进行整体设计、系统规划,形成劳动教育总体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方面关系,即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关系、劳动教育与其他教育活动的关系、劳动的传统形态与新形态的关系。在组织实施上,《纲要》强调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主管校领导、设置机构或相关负责部门,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建立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体系,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的协同实施机制。
在条件保障方面,要丰富和拓展劳动实践场所,满足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按照规定,学校既可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专业支持方面,通过设立劳动教育研究项目,注重开展专项研究、跟踪研究和行动研究;配备专职教研员,组织开展专题教研、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等教研指导活动;组织开展劳动教育课程资源研发,形成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包,促进优质资源的共享与使用,不断提高劳动教育的整体实施水平。在督导评估方面,要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导办法,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的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