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研究生招生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源头,其运行机制和改革成效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服务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创新人才有着重要意义。

  研究生教育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日趋完善的研究生教育体系标志着我国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达到了新的高度。新中国成立以来,研究生招生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源头,其运行机制和改革成效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服务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创新人才有着重要意义。

  实现招生规模扩大与结构优化并行

  新中国成立后很快就制定了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的方针,并先后出台了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1949—1965年,我国研究生招生工作取得了历史性进步,虽然研究生规模较小,且学位类型以学术型为主,但对研究生招生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招生人数从242人增加到1456人。1977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后,以198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为标志,我国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体系得以构建。

  从招生规模来看,1977年至20世纪90年代基本呈稳步增长态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大,从1999年起研究生招生规模迅速扩大,连续6年年均增幅超过20%。2006年,从重规模转变为重质量,招生人数年增长率逐渐下降为3%左右,此后趋于稳定。从1981年到2019年,我国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约900万,研究生已成为推动我国科研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招生结构来看,改革开放后我国重视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主要表现为设置专业学位和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1986年首次增加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并延续至今。20世纪90年代起陆续设立一批专业学位,2009年开始扩大招收应届本科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范围,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分别下达,专业硕士规模迅速扩大。2016年再次进行改革,取消在职人员全国联考,转而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并且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统一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由此进一步优化了研究生教育结构。200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占比为14.10%,2017年和2018年则分别达到50.2%和52.05%。可见,我国在研究生招生规模上也实现了学术型与专业型并重。

  推动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改革

  纵观新中国发展历程,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和方针进行调整。1949—1965年,依次经历了个人申请和学校审核批准的免试方式、招生单位自主组织考试、全国统考与招生单位自主命题相结合三个阶段,并着重考查政治思想。1977年恢复招生后,教育部在《关于198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意见》中明确,“政治理论、外国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奠定了“全国统考与招生单位自主组织考试相结合”的制度基础。

  为了提高招生质量和选拔效率,我国大力发展推荐免试制度。《关于做好一九八四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校推荐、招生单位审查后,可免去复试”。此后虽经历了短暂波折,但自1990年起逐步恢复,并通过增加推免高校、提高推免比例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应制度。“推免”已成为当前各招生单位争取优质生源的重要途径。

  相较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的演变则更多地体现了招生单位尤其是导师的权力。从1980年开始,博士与硕士招考正式独立,普通招考、硕博连续和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互为补充,扩大了博士生源范围,丰富了生源结构。

  同时,国家还启动了一系列招生专项计划,旨在培养特定地区和群体的高层次人才,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为促进我国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质量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为杜绝考试违法现象,维护招生公平,国家出台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2015年新修订《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2019年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效打击了作弊行为,提高了考试安全治理能力。同时,招生单位加强整章建制,规范招生程序。

  二是强化机构保障。数十年来,我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研究生招生分级管理体系:教育部统筹管理全国研招工作;各省份成立招生委员会或考试院;各招生单位以研究生院、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等机构为依托开展工作。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1999年,教育部创办“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经过长期建设,我国研招信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在招生计划方面,部分高校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自主设置招生计划的试点;在复试方面,34所高校在2003年进行了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在考试科目方面,2013年起专业基础课可选择统考科目或招生单位自命题等。

  新时代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动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克服“研招工作结构不尽合理,研招服务体系不尽完善,研招队伍建设不尽健全”等体制机制的障碍,研究生招生工作须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质量。

  深化招生选拔方式改革。一是改革硕士招生选拔方式。可考虑初试针对不同生源群体分类命题,复试设立综合能力考核,对专业学位重点考查实际应用能力。二是改进博士招生选拔机制,重点完善“申请—考核”制。

  优化考试科目设置方案。可考虑初试全部实行国家统考,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招生单位在组织复试时依据专业特点分类考核,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真正做到“优化初试,强化复试”,促进招生公平。

  发扬招生单位主体特色。在强调政府主导必要性的同时,尊重招生单位尤其是导师的招生诉求。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

  完善招生计划动态调节体系。要健全与研究生培养质量、就业情况、导师管理等多方联动的招生计划分配体系,提高研究生综合管理水平。

  扩充研招部门工作队伍。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较教育发达国家尚有很大提升空间,因此增加研招专职人员成为招生管理部门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只有加强机构建设、稳定工作队伍,才能确保招生工作正常开展。

  (作者单位: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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