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眼下除高三、初三等毕业年级,全国多数大中小学、幼儿园等仍未开学。

/></p><p >  <span style=王铎 绘

  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受疫情影响,眼下除高三、初三等毕业年级,全国多数大中小学、幼儿园等仍未开学。开学延期了,学费到底如何收取,不仅家长关心,学校也存在困惑。据媒体报道,前不久有市民爆料称西安一民办小学还未开学就收取全额学费、午托费,认为很不合理。在此情境下,教育部的回应来得正是时候,给了学校和家长更明确的制度预期。

  就具体内容看,学费、住宿费如何收取,明确了两大原则。一者,不管是学费还是住宿费,都不能提前收取。也就是说,跨学年或学期的预收情况不能再有了。而这一现象,其实无关疫情影响,长期以来在私立学校中,预收费用似乎是比较普遍的做法。现在有了最新的规定要求,理应借此有进一步规范。而延迟开学,带来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学生的在校住宿时间明显减少。这对那些提前足额预交了住宿费的家长来说,显然不够公平。对此,教育部明确的是“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这是相对合理的处理方式。当然,具体如何退,地方教育部门有必要及时出台相应的退费标准。

  二者,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同时,教育部还明确,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这里其实是对另一个关键问题的回应,即各类学校将陆续开学,伴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学校的疫情防控成本将由谁来承担?从要求看,学校显然不能擅自将防控成本转嫁给家长。

  而早在2月份,财政部办公厅已会同教育部办公厅就各地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协商,密切关注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生活成本等的影响,及时研究制定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措施,支持学校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疫情防控。信号很明确——学校的防控成本,应该主要由财政来兜底。

  因此,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复课,一方面要防止学校借疫情防控乱收费;另一方面,各地财政对于学校的防控经费保障也应该及时跟上。特别是在公办、民办学校上应该做到一视同仁。

  疫情导致开学延期,同时也可能使得一些孩子面临上学困难问题。对此,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学生资助政策本来就是一项针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疫情可能让需要帮助的学生变得更多,此时就应该针对现实情况及时调整帮扶标准,实现“应帮尽帮”。

  各地近期陆续迎来“开学季”,学费如何收、学校的防疫成本如何分担、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孩子可以获得哪些帮助,教育部的最新通知对此一一予以明确,其实就是给开学复课创造更好的条件。而在根本上,这也是为合力抗疫作贡献——不仅关系到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的影响,也是在最大程度保障教育领域的疫情防控效果。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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