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过度消费行为?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明确要求,网络游戏企业和相关机构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如何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过度消费行为?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明确要求,网络游戏企业和相关机构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

  《通知》共提出了6个方面举措:一是针对不少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号、微信号注册游戏账号,导致针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难以真正落地的实际,《通知》要求严格实名注册,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二是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三是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四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要求对未落实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企业,各地出版管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直至吊销相关许可。五是针对网游可能存在不适宜未成年人体验的情况,《通知》要求网络游戏企业从多维度综合衡量,探索对网络游戏予以适合不同年龄段用户的提示,帮助未成年人、家长和老师等更好区分网络游戏,引导未成年人更好使用网络游戏。六是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在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方面,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关于探索实施适龄提示制度,该负责人还作了特别说明:适龄提示并不等同于西方的分级制度,决不允许色情、血腥、暴力、赌博等有害内容存在于面向成年人的游戏中。

  为了使这些具体措施能落地见效,国家新闻出版署将通过组织研讨、培训等形式,做好宣传解读,并强化督查落实,完善配套制度。同时,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在与公安部对接,牵头建设统一的身份识别系统,为游戏企业提供游戏用户身份识别服务,以准确验证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在此基础上,国家新闻出版署还将逐步完善和丰富身份识别系统的功能,实现跨平台使用网络游戏时间的数据互通,以掌握每一个未成年人跨平台使用游戏的总时间并予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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