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相关等级授予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的管理。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公示,一经公示不得擅自增加、篡改、删除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不得扩大等级称号授予范围和人数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严格审核持有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报考有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招生项目的资格条件,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促进运动技术等级称号管理规范化和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10月8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及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相关等级授予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的管理。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公示,一经公示不得擅自增加、篡改、删除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不得扩大等级称号授予范围和人数等。

  《通知》要求,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有关高校,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对于相关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测试成绩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记录成绩差距较大的,要重点研判并处理。

  《通知》强调,要严厉处罚资格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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