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做好受益学生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工作,有效防止克扣、截留和套取、冒领膳食补助资金等行为。

  秋季开学将至,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有效防止截留克扣,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膳食补助资金真正惠及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第2号预警,提醒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膳食补助资金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逐级开展隐患排查。试点地区要及时开展资金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到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并合理安排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支付资金,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2.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试点地区要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预算编制、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指导学校加强财务管理,落实内控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确保膳食补助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3. 做好实名信息统计。试点地区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做好受益学生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工作,有效防止克扣、截留和套取、冒领膳食补助资金等行为。

  4. 做好信息公开公示。试点地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公布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膳食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账目、原材料采购、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5. 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试点地区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机构要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及时了解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实名举报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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