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高等师范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与专业音乐学院大致相同,师范教育的特色不够突出,影响了音乐教育人才的培养质量。
艺术教育是心灵的教育,关乎人的基本素质,对于陶冶情操、温润心灵、启迪思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培养德才兼备的艺术老师是实施艺术教育的关键所在,高等师范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是培养符合新时代艺术教育发展要求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今年4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于艺术师范教育提出了新要求。笔者认为,做好培养方案,坚守师范特质,是保障中小学音乐师资培养质量的前提。
重视培养未来中小学音乐教师的理论水平与专业技能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师范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与专业音乐学院大致相同,师范教育的特色不够突出,影响了音乐教育人才的培养质量。
为推动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求的高素质音乐教师队伍,1999年起,教育部开始举办“珠江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每两年一届),至今已举办10届。笔者多次带领学生参加该项活动,从各高校学生的展示情况来看,专业水平普遍较高,但多数学生的自弹自唱能力相对薄弱。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师必备的综合性技能,自弹自唱并不是简单的会弹琴、会唱歌就能完成的,它涵盖了多种音乐理论与多项音乐技能,最具师范特色。由此,精研师范特质的培养方案,提高未来中小学音乐教师的理论水平与专业技能,是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改革的重点任务。
除通识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的学习之外,艺术教育师资培养还应紧紧围绕中小学音乐教师必备的音乐专业技能开设专业课,充分体现以师范性为主导的课程设置原则。
专业必修课旨在培养学生全面掌握音乐教师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如:钢琴、声乐、自弹自唱、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等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如学校音乐导论与教材教法、音乐教学设计等)和专业理论课程(如乐理与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与作品赏析、西方音乐史与作品赏析等),涵盖面广,学生可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及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地自主选择,个性化发展。同时,高等师范院校还可以发挥地域优势,增设特色课程,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重视培养未来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高等师范院校应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为实践教学质量的保障提供良好条件,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应本着“坚持服务需求”的宗旨,从两个方面强化实践教学。
一是扎实做好教师教育实践环节。在本科不同阶段,适时进行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实践。其中教育实习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目的是通过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使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实际教学中,教学相长,从而切实提高学生的执教水平。
二是高度重视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毕业论文、毕业音乐会等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要求学生通过观摩、参加高级别的比赛及演出,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社会实践要求学生通过执教实践以及社区实践等,提高自身的社会服务能力。高等师范院校应鼓励学生深入农村和社区演出、教学,特别是服务于贫困地区的基础音乐教育事业。毕业论文以及毕业音乐会能够提高学生的初步科研能力和舞台实践能力。
重视培养未来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教学能力
要提高学生未来的教学能力,高等师范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应以培养“唱、奏、听、动、创”等中小学音乐教师必备的教学能力为出发点,进行行之有效的教学改革。
首先,努力实现与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对接。教学内容在体现学术性的同时,要兼备师范性,契合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及课外活动的实际,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创新教学模式及考核方式,在教学中,既要发挥好传统课堂教学的效能,又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法,丰富课程内容,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针对不同类别的专业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理论性强的课程仍采用传统的闭卷方式;技能类课程考试以现场演唱、演奏的形式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视唱练耳、即兴伴奏、合唱指挥等)由传统考核方式改为音乐会考核方式,把考试舞台化,增强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
(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