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和移动终端迅速普及,通过互联网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课外培训(以下简称“在线培训”)产业迅猛增长。

  一、科学推动,规范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和移动终端迅速普及,通过互联网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课外培训(以下简称“在线培训”)产业迅猛增长。在线培训价格低、时间场地灵活、不用接送等特点得到了众多学生和家长的青睐。一对一直播、一对多直播、点播等多种在线教学方式也在不断的满足学生和家长定制化的需求。有关研究表明我国中小学在线培训市场规模已经达到数百亿之多,而且还在不断增长。

  在线培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显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培训平台为了吸引用户、快速变现在平台中嵌入低俗有害信息、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有的培训以应试为导向,讲授超标超前内容,不符合教育规律,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有的培训机构使用没有教学资质的人员作为学科类教员,教员基本教学能力不能得到保障;有的培训机构向家长提前收取高额预付费,而合理退费要求难以满足,用户消费风险大。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校外线上培训健康发展,也增加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是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

  出台政策规范线上培训不是搞一刀切、急刹车,而是为线上培训更好的发展铺轨道、做保养。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互联网必然会推动教学方式的变革创新,基于互联网、大数据、 》的要求,须落实有关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对培训对象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保护培训对象信息和数据安全。要求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备查。

  针对有些培训机构经营不规范的问题。《实施意见》对预付金的收取规模、使用用途做了具体要求。明确服务合约不得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三、狠抓落实,措施得力

  制度与措施同行。《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备案审查制度,针对备案工作规定了详细的备案内容和要求,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作为备案审查的重点内容;明确了备案审查的流程,针对“向谁备案”、“何时完成备案”、“提交哪些材料”、“变更后如何处理”都做了详细规定。《实施意见》还提出开展排查整改,针对排查整改的重点内容划了重点、提了要求,规定了排查整改完成的时间要求以及惩戒办法。

  短期与长效兼顾。《实施意见》对在线培训规范监管做了整体部署,入门要求备案、起步要求审查、近期集中排查、长期综合治理。在线培训是新型产业,而且将长期发展下去,对于已经开展了的线上培训开展集中备案排查,对新开设的线上培训采取先备案再开展的方式,一并纳入长期监管,建立黑白名单制度,通过多方协同、综合治理达到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

  政府和社会共治。在线教育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用户监督等多方面共同参与。《实施意见》提出教育部门牵头,联合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组织校外线上培训的综合治理和执法;一方面要求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另一方面加强群众监督,建立网络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动态监管并及时处理。

  技监与人管并举。《实施意见》针对在线培训扁平化、覆盖广、规模大、变化快等特点,提出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管理平台支持各地教育部门开展在线培训备案工作,提升协同工作效率,及时信息公开;通过对在线培训平台的行为日志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培训监管提供违规行为预判,辅助监管执法单位研判,提升科学监管能力;方便用户通过互联网开展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集中、隐患较大的问题。

  (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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