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被害人遭遇性侵,与不法分子的心理阴暗、生理异常、肆意妄为等,具有直接而紧密的关系,而不宜把被害人的某些习惯行为归结为性侵发生的原因。

  日前有微博网友爆料,铜陵市第十五中学东校区的防性侵教学内容,称相关材料将被害人遭性侵害的原因归结为被害人“胆大”,使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并称“抽烟喝酒女性更易被强奸”。相关内容被曝光和证实后,引发部分网友热议。(5月28日澎湃新闻)

  平心而论,面对当前校园性侵案件高发的态势,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集中力量编写专门教材,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增强自救能力,在目前的中小学教育中的确很有必要。但是,坦白地说,呈现在广大公众面前的这部防性侵自编教材,内容还很不科学。

  众所周知,被害人遭遇性侵,与不法分子的心理阴暗、生理异常、肆意妄为等,具有直接而紧密的关系,而不宜把被害人的某些习惯行为归结为性侵发生的原因。按照这份教材的所谓逻辑,被害人胆小些,不抽烟、不喝酒,就能减少甚至避免被性侵,这样的“大胆”预设,无论从刑事规律上,还是从现实情况看,都只能是一厢情愿,或者说是在“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而且,防范性侵的对象是那些不法分子,而不是普普通通的女性。胆大、胆小,是一种因人而异的正常性格,抽烟、喝酒,也是一种再普遍不过的生活习惯。把女性的胆大、抽烟、喝酒与遭遇性侵挂上钩,这很容易让人产生某种幻觉,出台防性侵教材的真正目的,究竟是以安全为名捆住女性的手脚,培育所谓的“良家妇女”,还是为了防住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

  从现实情况看,法律制度不够健全,是导致防性侵教材出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明确,学校应当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甚至提出,“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为在中小学开展性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还缺乏专门针对性教育的纲要或标准,具体到防性侵教育,更是一片空白地带。由此,学校性教育和防性侵教材五花八门,争议四起。

  之前,媒体曾报道,杭州萧山一位妈妈吐槽学校发的《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小学性教育书尺度竟如此之大?这位家长还在网上晒出相关图片,引起了网络热议。与之形成强烈对照的是,在西方发达国家,性教育是一门必修课程,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比如,英国法律规定,对于孩子的性教育,必须从5岁开始强制进行。北欧国家瑞典,从1942年就开始对7岁以上的少年儿童进行性教育;芬兰从上世纪70年代初起,通过立法推动性教育进入中小学教学大纲。新加坡则在2004年制定了一个系统的性教育方案,随后又推出3个系列教材。这些得到立法保障的性教育教材,现实作用不容低估。

  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也作为一个前进中的现代法治国家,我国有必要借鉴他山之石,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性教育和防性侵教育,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再现“抽烟喝酒的女性更易被强奸”等错误,把孩子们带向更安全、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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