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的发展固然需要大量金钱作为物质支撑,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放任商业活动侵蚀到各类教育活动中。
针对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前不久教育部明确要求各地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此类“伪国学班”表面上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号,实质上不过是在利益驱动下,一门只为赚取家长手中的真金白银的生意。
揆诸当下,教育事业中的功利现象并不罕见。功利因子首先来自于外部,其突出表现,便是各类商业行为对教育事业的侵蚀。在无数商家眼中,学校有着数量可观的潜在消费者,商机多多,令其垂涎。然而,教育是旨在育人的公益事业,而商业是意在谋利的功利活动,二者实属殊途。
教育事业的发展固然需要大量金钱作为物质支撑,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放任商业活动侵蚀到各类教育活动中。在教育事业和商业活动之间有必要构建一道防火墙;否则,倘若任由二者纠缠,不仅容易把教育事业搞得乌烟瘴气,也会让商业行为显得吃相难看,乃至走向违法违规的边缘。
“作家进校园卖书”最近引发文化界和教育界热议,即是典型事例。记者调查发现,现实中一些作家、图书公司屡屡把进校园卖书当生意经,有的学校或教师甚至会在利益驱动下,想方设法让学生买书。不少人乍看之下或许不觉得作家进校园卖书有何不妥,但这类行为确实涉嫌违法违规。去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义务教育法》第25条更是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从国家法律到教育主管部门的禁令明确禁止在校园推销任何商品,正是为了避免校园环境被商业污染。
教育中的功利主义也可能来自内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浮现出的功利主义问题可谓不在少数。教育管理者要及时发现个中苗头,避免功利主义侵蚀教育教学。
杭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近日发布意见,明确不得以研学旅行之名开展逐利性竞赛活动或举办与中小学升学有关的学科类等级考试。杭州市要求,研学旅行要坚持公益为先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经营性创收。应当说,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可能存在的涉嫌商业化的活动,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容推卸的责任。尽管要杜绝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功利问题难度极大,但倘若对一些功利主义的因子不闻不问,放任不管,最终可能招致巨大祸患。
为何说教育事业必须要远离功利主义?教育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公益事业之一,任何功利主义行为不同程度上都天然与之相斥。但是,当下某些人为因素的干扰,正在试图让原本泾渭分明的两条河流混为一谈,这是值得警惕的危险倾向。倘若教育教学活动沾染了过多的功利主义色彩,它培养出来的人也难免打上功利主义的烙印——这并非危言耸听。
据媒体报道,在大连某些学校的小学生中间也有了“代购”这一“行当”,代购目标通常是家长不允许吃的零食。小学生代购者接受同学“下单”,先收钱后“发货”,去小卖店买回来的商品会加几角钱或者几元钱,还实行积分制,并设置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甚至接受同学入股。在诸多教育热点新闻中,这似乎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却引发舆论热议。个中原因不难理解,公众哪怕只是基于一种朴素的价值观也可以认识到,对于未成年的少年儿童而言,过早被商业思维浸染,过度享受赚取金钱带来的乐趣,将会腐蚀孩子原本健康纯净的心灵。不仅如此,把单纯的同学关系变成了“顾客”与“主顾”关系,小小年纪就陷入互相利用的功利主义窠臼,这显然与教育立德树人的本质追求背道而驰。
有人或许会说功利是人类的本性,但教育事业的育人目标,显然并非助长或放任这种本性,而是让受教育者稀释本性中过多的野蛮、原始的成分,拥有更高远的格局和人生境界。唯其如此,才有可能获得更大的个人幸福,并为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贡献更多物质和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