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成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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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二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办公厅(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成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杜占元 教育部副部长

  副主任:张克俭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国防科工局局长

  钟志华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工程院院士

  张 希 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中科院院士

  委 员:申长雨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中科院院士

  郭 鹏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

  雷朝滋 教育部科技司司长

  罗方述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詹启敏 北京大学副校长,工程院院士

  薛其坤 清华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

  李德发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

  金 力 复旦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

  林忠钦 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

  吕 建 南京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

  吴朝晖 浙江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

  吴立新 中国海洋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

  郝 芳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长,中科院院士

  田红旗 中南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

  罗 俊 中山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

  李言荣 四川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

  何雅玲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中科院院士

  包信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

  韩杰才 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

  方复全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

  李行伟 香港科技大学教授

  宋永华 澳门大学校长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科技司司长雷朝滋兼任。

  教育部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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