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铸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教育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党和人民需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并强调,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在新时代,立德树人就是要求教育要坚定不移地指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要责无旁贷地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是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是确保教师“为谁培养人”的前提和基础,更是保证教师自觉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
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铸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教育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党和人民需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好老师的理想信念应该以这一要求为基准。”同时强调:“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信道。高校教师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教育信仰是教师在职业实践中自身信仰与职业信仰的统一体,是教师在不断增强教育理解、深化教育情感、提升教育境界的基础上产生的信念升华,更是对自身所承担使命的最高要求。正确的教育信仰是教师在多元文化交融、多种思潮涌动、多样价值并存的社会境域下,坚守职业道德、永葆职业操守的保障。新时代是中国由世界大国走向世界强国的新时代,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教师肩负着推进建设教育强国的重任,新时代的教育信仰要求教师必须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四个统一”,为莘莘学子把好人生的“总开关”,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为实现大学生的青春梦与中国梦贡献智慧与力量。
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情操。教育情操是高校教师在从事本职工作中所体现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它不仅是教师个人形象与学校声誉的反映,更深刻地影响着大学生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对大学生“立德”起到榜样示范作用,体现了立德树人的核心要求。《礼记·文王世子》中说:“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教师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使学生“亲其师而信其道”,达到立德树人的目的,因此高校教师要坚持亲身示范,将高尚的道德情操贯穿于教育教学过程的始终。一个有教育情操的好老师,应当不断用精神食粮涵养心灵、陶冶情操、塑造人格,在自我修养的提升中实现自身的道德追求;应当把“敬业爱生”作为自身工作的准则,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师德修养的自觉性;应当坚持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以高尚纯粹的品格、知行合一的精神、渊博扎实的学识等引领学生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应当具备教育情操转化的能力,在实践层面形成国家与个人、伦理与生活、抽象与具体等之间转换的方式,为发挥师德师风的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可操作的践行路径。
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规范。教师的行为基于教师教育信仰和教育情操,由内而外展现,最终体现在教师的专业态度和教育教学行为上。从教师行为的特征来看,示范性贯穿教师教育人、培养人全过程,是教师行为的核心特征,能够产生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影响,体现着立德树人在行为规范层面的本质要求。教师行为是可塑的、动态的,也是需要规范的。教师的行为规范是衡量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成效的标尺,也是高校精神、文化与价值观的反映。高校教育规范形成的过程,就是以现实中存在的瓶颈性问题为对照,通过针对性、规范性和引导性措施的制定和良性运转机制的确立,引导教师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并促使教师完成从遵守规范到自觉提升的过程性转变,督促并鼓励教师在工作中将职业道德理论转化为实际行动,努力做到思想与行为相一致。在具体实践中,高校应严格落实教师行为规范建设制度,要求和规范广大教师恪守底线意识,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一个有教育规范的好教师,在科研上应努力钻研,追求卓越,恪守学术规范;在教学上应全心投入,因材施教,精益求精;在行为上应实事求是、作风优良、举止文明;在交往上应诚实守信、谦逊乐观、遵纪守法、真诚待人。这些具体的内在要求和外在表现,将会对大学生的言行举止、学业发展、能力养成、视野格局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作者:常青、李力,分别系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讲师;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高校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协同机制研究》〔17YJA710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