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政策体系。

  教育部财务司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多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比如: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完善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等。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了国家免学费等政策。

  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政策体系。

  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等制度。

  这些资助政策,使我国的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基本做到了“应助尽助”,在我国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第二,我国的学生资助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始终坚持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变化和国家财力可能,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推动了我国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仅党的十八大以来的6年间,我国新出台资助政策6项,完善资助政策13项。我们出台了完善的研究生资助制度,提高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延长了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提高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统一了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出台了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等等。最近,我们会同财政部又刚刚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勤工助学管理责任、强化了勤工助学的育人导向、提高了资助报酬标准。

  2.资助规模和经费保障能力显著提升。2017年,全国资助学生9590万人次,资助经费总投入1882亿元,分别比2011年增长22%、92%。资助经费总投入增长近1倍,这说明了经费保障能力和资助强度显著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6年间,全国共资助学生达到5.2亿人次,资助经费总投入达到8864亿元,成为一项重大的民生支出。

  3.资助内涵不断丰富。资助工作从过去主要帮助解决学生学习费用的经济资助,发展形成更加注重“资助育人”的新模式。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在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帮助的同时,我们更加重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在资助工作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培育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爱国奉献”的品德,培养受助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资助管理更加规范。建立起中央、省、市、县、校五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队伍;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资助工作流程、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为受助学生提供更多便利;规范管理要求,保护受助学生隐私和尊严;加强资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足额发放;推进精准资助,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目前,我们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意见,规范认定依据、认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各校做好学生精准认定工作。这个文件,很快也将会印发。

  第三,借这个机会,发出两个“呼吁”:第一个呼吁,希望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放心,如果您家庭经济困难,无论在哪个地方,无论在哪所学校,都会得到相应的资助。党和国家做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郑重承诺,就一定言必行、行必果。第二个呼吁,希望在座的媒体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学生资助事业发展。一是希望更加深入、全面地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凝聚民心;二是希望通过深度采访报道,加大对不畏艰难、自立自强、刻苦成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的宣传,弘扬正能量,培育新人;三是希望大家通过采访、报道,来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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