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行动的目的,不仅在于在一个月时间内,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更在于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并且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家庭和社会形成合力。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全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通知》要求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目标,通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学校,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对于任何一个行业来说,安全生产都处于首要位置,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之于教育系统而言,安全更是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在教育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既是未雨绸缪保障师生安全和教育秩序的要求,也是日益复杂的安全形势的要求。
《通知》要求,根据广大师生接收信息和知识的特点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很有针对性。安全教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过去一些地方和学校的安全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问题,没有引起师生足够重视,在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上还存在诸多欠缺,一言以蔽之就是实效性不强。原因之一便在于没有根据师生接收信息和知识的特点开展活动。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要求在用好传统宣传教育方式的同时,创新安全教育的形式,结合互联网使用和传播的特点,多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方式,用师生容易接受、乐于接受的方式展开宣传,提高安全宣传的实用性、趣味性和接近性。去年,一部由派出所民警拍摄的教小朋友暑期防溺水的教育视频《民警李建国》,不到一天就获得了过万转发和上百万的点击量,正是因为它形式新颖、内容实用又有趣,让大家不仅愿意看,还愿意转发,人人都成为安全教育宣传员,从而达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通知》要求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各地各校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也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校园内安全问题以及由于社会安全形势日益复杂给学校安全带来的新挑战,都要求筑牢安全演练这道最后的生命防线。尤其是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给学校安全敲响了警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面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只有在平时做好了充分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演练,在安全演练中检验了安全预案、排查了问题、提高了应对能力,方能在突发事件面前从容有效应对。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演练活动真实性,必须扎扎实实地推进。
因时因地开展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宣传,也是提高校园安全工作实效性的抓手。随着炎热夏天的到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风险正在加大,这迫切要求各地各校加强防溺水事故的宣传工作。同样,针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拥挤踩踏、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的安全教育和警示宣传,也应该常抓不懈。
“安全生产月”行动的目的,不仅在于在一个月时间内,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更在于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并且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家庭和社会形成合力,扎牢安全防范网络、筑牢安全防线,为师生安全和教育教学正常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杨三喜系中国教育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