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要介绍三方面内容:一是2017年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的亮点;三是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重点。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主要介绍三方面内容:一是2017年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的亮点;三是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重点。

  一、2017年学生资助实现“四增长”

  2017年,在财政、教育等中央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和新进展。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连续第十一年实现了四个方面的增长,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第一个增长,受助学生规模近9600万人次,增幅5.09%。2017年,全国各教育阶段累计资助学生(含学前幼儿)9590.4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64.27万人次,增幅5.09%。

  第二个增长,资助资金总额突破1800亿元,增幅11.45%。2017年,全国资助资金总额1882.14亿元,比上年增加193.38亿元,增幅11.45%。

  第三个增长,财政投入资助资金超过1200亿元,增幅9.15%。2017年,各级财政共投入资助资金1210.62亿元,比上年增加101.44亿元,增幅9.15%,高出同期GDP增速(6.9%)两个多百分点。财政资金占当年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4.32%,是学生资助资金的主要来源,充分体现了学生资助的政府主导作用。

  第四个增长,学校和社会投入超过670亿元,增幅15.87%。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投入、社会投入(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共计671.52亿元,比上年增加91.95亿元,增幅15.87%,占当年资助资金总额的35.68%,是我国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到各个学段,2017年资助情况为:

  1. 学前教育,共资助幼儿889.77万人次,资助金额93.20亿元,比上年增加25.02亿元,增幅36.70%。

  2. 义务教育,1604.61万学生享受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金额179.11亿元,比上年增加14.00亿元,增幅8.48%。

  3. 普通高中,共资助学生1310.42万人次,资助金额193.80亿元,比上年增加26.30亿元,增幅15.70%。

  4. 中等职业教育,共资助学生1509.92万人次,资助金额365.29亿元,比上年增加33.16亿元,增幅9.98%。

  5. 高等教育,共资助学生4275.69万人次,资助金额1050.74亿元,比上年增加94.90亿元,增幅9.93%。

  上述统计数据,没有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三个资助项目,原因在于,一是考虑到这三个资助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普惠性,二是这是多年来一直延续的统计口径。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全部享受了免学杂费政策和国家免费教科书政策;有3700万学生享受了营养膳食补助,财政安排资金285亿元。

  二、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亮点纷呈

  (一)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此基础上,2017年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实现了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无缝衔接”,具体有四点:

  ——确保研究生奖助政策不留死角。明确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

  ——将预科生纳入高等教育资助范围。明确预科生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

  ——落实民办高校同等资助政策。明确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照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二是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将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13000元,将中央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0元。

  (二)资助工作内涵进一步拓展

  2017年,教育部党组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将资助育人纳入“十大育人体系”。明确要求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各地各学校积极行动,创新机制,拓展形式,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福建省联合省直18个部门,开展最美资助人评选,形成示范引领;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资助政策乡村行”“家校关怀万里行”和“金融知识校园行”活动。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挖掘资助育人典型事迹,举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展演活动。黑龙江省广泛开展诚信、感恩、励志、奉献主题育人活动,编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和受助学生风采录》。山东大学自2006年起实施“添翼工程”,围绕“心灵力量—阳光生活—学业导航—实践体验—就业无忧”五个模块开展30余项助学育人培训,2万余名困难学生受益。内蒙古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每年开展包含一封书信、一届班会、一场座谈、一次疏导、一声问候、一台晚会的“六个一”活动。

  (三)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7年,教育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启动“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各校从管理制度、监管责任、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和机构队伍等6个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

  2017年底,我们对12个省份进行了重点抽查,从反馈情况看,各地各校规范管理的意识普遍增强,规范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具体情况刚才刘景副司长已作了详细介绍,我就不多讲了。

  三、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写好教育奋进之笔行动的关键之年。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是2018年教育“奋进之笔”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着力解决好学生资助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抓好精准资助。要努力实现资助对象精准。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各校通过系统比对、调查走访、大数据分析、同学评议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通过学籍系统、资助系统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库的有效对接,实现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全部识别。

  要努力实现资助标准精准。根据所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水平、学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根据不同学生的受助需求实行分档资助,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资助力度。

  要努力实现资金发放精准。改革完善助学金发放机制和发放办法,充分利用现代支付方式和支付手段,在学生最需要资助的时候,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获得感。

  二是抓好资助育人。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精神,推进各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形成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在育人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关注和倾斜,给予他们生活和学习上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为他们的兴趣培养、能力提升、视野开阔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推进各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在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环节中,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

  三是抓好规范管理。在“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年”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各地各校抓好整改,推进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学生资助专项检查和调研,督促各地各校全面提升资助工作质量。推动地方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地加强对社会、企业助学资金的规范管理,完善透明机制。加强投诉举报受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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