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加强督导检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起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加强督导检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起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不断完善对中小学校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督导工作机制。5年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逐步健全、体系日趋完备、队伍不断壮大、管理日益规范,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支撑,得到学校的普遍认可、社会的广泛赞誉。
一、挂牌督导“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实现跨越式发展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指将负责督导每所学校的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基本信息的督学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校门,向社会公开由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监督指导。实行挂牌督导便于责任督学倾听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于学校办学治校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便于责任督学随时进入学校开展督导工作,便于增强责任督学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为一项深化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治理方式转变的创新制度,自2013年建立以来,经过5年的发展,已成为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改进管理方式的有效途径,成为加强学校监管、指导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成为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的有力手段,成为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坚实保障。责任督学就像“片警”一样督促、指导学校,解决了教育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教育督导从宏观向微观、粗放向精细、经验型向专业化转变,成为助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完善制度体系,实现挂牌督导工作有章可循。
2012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展督学责任区建设。同年10月,国务院颁布《教育督导条例》,为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指派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提供了法律保障。2013年9月,出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出整体制度设计,要求将挂牌督导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普通中小学;同年12月出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明确督导工作的内容、方法、流程等;出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对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提出要求。各省、市、县在国家制度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实际,不断完善责任督学校园巡视、听课评课、工作记录、意见反馈、督促整改以及督学选聘、学习培训、经费待遇、办公条件、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制度。从制度上解决了责任督学“怎么聘”、挂牌督导“怎么督”、督导结果“怎么用”的问题,教育督导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局面已经形成。
(二)健全组织机构,实现挂牌督导工作有效管理。
教育部把强化教育督导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转变职能的重要方面,加强了督导机构建设,加强了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市、县也相应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目前,一套由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组成的层级分明、工作协调、监管有效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如北京市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的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了与北京市教委同规格的相对独立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15个区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区督导室相对独立,分别下设2-3个科室和1个督导评估中心,全市共有3285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设立了172个督学责任区,共聘任1710名责任督学负责挂牌督导工作。
(三)强化督学队伍,实现挂牌督导中小学全面覆盖。
一支高素质、科学化、专业化的督学队伍是做好挂牌督导工作的关键。2016年教育部印发了《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对督学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培训考核提出明确要求。按照严格选聘、配优配强的要求,各地组建了以学校校长为主体的责任督学“主力军”,对学校发展方向给予专业引领,促进学校全面提高办学水平;以学科名师和教研人员为辅助的责任督学“常规军”,对学校教学管理、课程开设、课堂教学等方面进行指导,不断促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社会人士为补充的责任督学“生力军”,对学校规范办学、师德师风、校园安全、学生欺凌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对学校进行督导,保障学校规范办学、依法治校和安全稳定。目前,全国近26万所中小学校配备了12万余名专兼职督学,其中,专职督学约1.95万人,兼职督学约10.38万人。
(四)创新工作方式,实现挂牌督导灵活多样。
在国家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各地不断创新挂牌督导工作方式,形成了适应学校工作需求、适应时代需要的工作方式。一是定时督导与随时督导结合,责任督学按要求对学校每月进行定期督导、每年在春秋两季对学校进行开学前的定时督导,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随时开展督导,加强对学校的全天候监督。二是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责任督学对学校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综合督导的同时,针对专项任务部署、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专项督导。三是全面督导与学科督导相结合,对学校全面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的同时,组织教研人员、名师大家对学校的学科教学情况开展督导,突出督导对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作用。四是个人督导与团队督导相结合,以责任督学一人对学校进行日常督导的方式为主,有的地方组成督学团队对责任区的学校进行挂牌督导,发挥集体督导的力量,同时,不少地方经常不定期组织行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教育督导团队进校集体会诊、开方抓药,提高督导权威。五是常规督导与信息化督导相结合,在利用走访家长、查看校园、推门听课等常规督导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化督导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采集整合多维度数据,开展网上督导,提高督导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五)创建先进典型,实现挂牌督导工作纵深发展。
坚持典型示范、创新引领,于2015年3月出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明确创新县(市、区)的申报条件、评定程序,引导各县(市、区)科学有序开展创建工作,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一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提升。2016年3月,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现场推进会。同年,认定了29个县(市、区)为首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2017年认定208个县(市、区)为第二批挂牌督导创新县。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在不同的区域树立了一批可学习、能借鉴、多类型的优秀典型和工作标杆,有效带动了督导工作的全面推进。
5年来,挂牌督导实现了教育督导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效果日益显现,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学校、家长的欢迎,一些地方主动将挂牌督导制度延伸到了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挂牌督导已成为我国教育督导创新、助推教育改革发展的得意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