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组对全国县区督学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了一项网络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县(区)级教育督导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共回收306份有效问卷,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其中23位督学进行了访谈。

  近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组对全国县区督学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了一项网络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县(区)级教育督导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共回收306份有效问卷,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其中23位督学进行了访谈。调查对象共涉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98个县(市、区)。调查对象东、中、西部分布较为均衡,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调查发现,全国各地在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上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和新成效,69.93%的调查对象认为,自《教育督导条例》颁布以来,督导工作整体越来越好。与此同时,在督导机构独立性、督导队伍专业化、督导内容标准化以及督导结果运用规范化等四个方面仍要不断探索和提高。

  督导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调查发现,41.83%的地方督学队伍可以有效满足工作需要,5年前这一数据是33.6%。督学数量增长明显,1名专(兼)职督学平均负责2.15所学校(含幼儿园与高中)、1324.2名学生(含幼儿园与高中),学校数和学生数相较于5年前下降了29.4%和32.5%。54.9%的县区督学年龄在45岁至50岁之间,正是经验丰富且年富力强的年龄段。

  与此同时,督学身份五花八门,专业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此次调查的306名督学当中,44.44%为事业编制,26.14%为公务员,25.49%为学校编制,3.27%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督学表示,“基层机构职级、经费标准及督学补贴标准、人员配备标准不明确,导致地方政府随意性较大。当地政府重视教育督导工作的,什么都好办,不重视的,举步维艰。”

  49.67%的县区没有督学准入制度。有督学反映,“督学入口要管紧,不要成为老干部局。”调查发现,专职督学主要来源是教育行政干部,兼职督学主要来源是在职的校长、教研员、教育名师和骨干教师等。

  仅有5.23%的县区有督学职级制度,为督学的职业发展明晰了路径,建立了晋升通道。仅有23.53%施行督学专业分类管理。专职督学工作积极性较好的仅为32.68%。兼职督学工作积极性较好的仅为24.18%。

  调查发现,责任督学和兼职督学的待遇仍是关注焦点。仅有15.69%的县区有专门文件落实责任督学和兼职督学待遇,78.43%的责任督学和兼职督学津贴没有保障,43.14%的县区连责任督学下校督导产生的交通费都无法解决。

  督学任职资格、配置标准、待遇保障不明确,督学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督学建议,明确督学的配置标准,建立督学资格认证制度,是督导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

  督导内容不断丰富,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

  督学、督政、质量监测是当前教育督导三项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三项工作内容却非常不均衡。调查发现,督导工作的重要性排序是:督学、质量监测、督政。按照排第一位计3分、第二位计2分并以此类推计算,各项得分分别是:督学2.67,评估监测2.15,督政1.69,督政工作相对较弱。

  在各项工作重要性的排序上区域差异较大,东部地区督政工作重要性得分为1.97,中部地区为1.65,西部地区仅为1.17。从一个侧面说明督政工作在东部地区开展得比较好,中西部地区相对较弱。

  在督学内容方面,实践中重要性排在前五名的分别是制度建设与规范办学、教育教学质量、素质教育落实情况、办学条件、学校安全。师资队伍建设、资源利用与管理效率、后勤及财务等方面受重视程度相对不足。

  在督政内容方面,对同级政府组成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和对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是难点,仅有14.8%的县区比较好地建立了对同级政府组成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12.2%的县区比较好地建立了对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制度。

  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仅有38.56%的县区开展得较好,29.41%开展得很差或较差,25.49%开展得一般。在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中,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评估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统筹规划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控指标体系是工作的最大难点。

  有督学提出,督导内容要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全国一盘棋。只有标准化才可能专业化、权威化、现代化。只有督导工作的现代化做保障,教育才能实现高水平的现代化。

  结果运用渐受重视,规范化程度还需加强

  调查发现,60.78%的县区督导结果与教育系统对学校的考核挂钩,相比5年前提升了12.6个百分点。但是督导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28.76%的县区整改落实得一般,24.18%的县区整改落实较差或很差。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督导意见的整改落实缺乏必要的保障约束机制,仅有43.79%的县区建立了教育督导与质量监测工作的问责机制。

  督政结果仅有18.95%的县区运用得较好或很好,50.98%的县区运用得很差或较差,26.14%运用得一般。督政结果仅有33.33%的县区作为上级党政机关考核党政干部的重要依据,46.41%的县区作为上级政府表彰下级教育工作的依据。

  仅有26.80%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得很好或较好的,25.49%运用得一般,41.83%运用得较差或很差。如果说督政结果的运用取决于上级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质量监测结果的运用则主要取决于教育系统内部因素。

  究其原因,主要是质量监测相对来说对专业化要求较高,督导工作人员在这方面知识储备不足,要么是质量监测的方式方法不够科学,要么是对质量监测结果的解读不够专业,应加强质量监测方面的人员培训。

  仅9.8%的县区督导结果在公开媒体上全部公示,39.87%部分公示,48.37%很少或者从不公示。在公开途径方面,67.97%在内部简报上公布,53.59%在教育局网站督导栏目里公布,30.25%在教育督导网公布,仅有7.84%在当地报纸或电视台公布。仅有21.57%的县区督导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较好,9.15%很好,31.37%一般,较差或很差的共计32.68%。

  督导机构建设逐步完善,独立性有待提升

  5年来,督导机构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调查发现,70.59%的教育督导室有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环境和条件,62.75%的督导经费纳入上级人民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47.06%的督导经费可以满足工作需要。

  在行政级别上,41.17%的地方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与教育局(委)局长(主任)平级,37.25%的督导室与教育局(委)平级。与此同时,仍有62.05%的教育督导机构实际上是教育局(委)内设科(股)室,4.58%的是教育局(委)下属的事业单位。80.93%的督导室工作人员人事关系隶属于教育局(委),77.12%督导经费是在教育局(委)中与其他教育经费捆绑使用。仅有12.42%的教育督导室有独立财政账户,22.22%的教育督导室是独立法人,28.76%的教育督导室与教育局(委)相对独立。

  有督学建议,机构独立化或真正相对独立化,比如,至少有独立财政账户和独立法人资格,是解决当前督导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的根本性举措。有督学反映,当前督导机构还存在定位不清的现象,有县区的督导工作过多依赖教育局(委)领导的重视程度。建议完善对基层督导机构的顶层设计,上级督导部门组织对党政领导进行督导工作培训。

  调查笔记

  督导:有为才能有位

  在教育督导工作中,中央和地方总是“两两相望”。地方希望中央能够完善顶层设计,能够在人财物等方面出台非常具体详细的配套政策,让地方教育督导部门在开展工作时有据可依。中央希望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大胆创新,进行积极有效的基层探索,成为典型经验后,经过提炼总结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社会经济文化和教育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有的地方对《教育督导条例》可以不打折扣地结合区域实际加以落实,有的地方则有不小的差距。和督学的交流中,有人半开玩笑地说,当前我国最需要的督导,就是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自身。

  我们发现,但凡督导工作比较突出的地方,都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地方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为什么地方主要领导这么重视?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督学们自身努力的结果。督导工作扎实开展,给区域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很多规范化的帮助和专业化的指导,给教育发展争取了一个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支持。

  如果说督政需要上级政府的支持,那么督学、质量监测则主要是教育系统内部的事情,通过自身的努力、协调、争取去做好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打铁还需自身硬,有为才能有位。

  但凡督导工作比较突出的地方,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第一,能够准确定位督导与学校的关系。教育督导并不是高高在上的监督规范,而是帮助各级各类学校更好地开展教育,更好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的各项政策,为教育提供各种建设性的建议而非批判式的意见,帮忙不添乱。只有切实发挥督导工作的积极作用,让大家看到督导工作不可或缺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督导工作才有可能得到各级各类学校的认可和真心支持。

  第二,积极协调争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很多教研员、高级教师和校长出身的督学,在协调同级部门的关系或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时,总是抹不开面子。而从其他行政部门调入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学,督导工作开展起来就比较有力。我想这与政治领导力较强、善于沟通协调是分不开的。

  破解当前督导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其“两两相望”,不如积极开展基层探索,用积极的作为换来教育督导应有的地位。

  (作者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育行政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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