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正式公布,三部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三部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双一流”建设进入实施操作阶段。日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正式公布,三部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双一流”建设实施推进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7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要求,结合“双一流”建设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总的工作原则是稳中求进、继承创新、改革发展。

  稳中求进,即从建设基础出发,平稳开局,平稳过渡,平稳推进,不搞全体发动、推倒重来;继承创新,即充分考虑“211工程”“985工程”等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基础,继承好已有建设成效,同时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改革发展,即以改革为动力,既要坚持竞争开放、动态调整,打破身份固化,强化绩效激励,又要强调改革引领、深化综合改革,切实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提高质量。

  2.“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是如何遴选认定的?

  答:根据《总体方案》《实施办法》,“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竞争优选、专家评选、政府比选、动态筛选产生。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以增量方式统筹推动建设,以存量改革激发建设活力。“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认定遴选程序主要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根据《总体方案》《实施办法》,组建“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高层次战略专家作用,具体承担遴选认定和审核建设方案的有关工作。

  第二步,依托专家委员会,以学科为基础,确定遴选认定标准,产生拟建设高校名单及拟建设学科。具体分为三个环节:首先,综合考虑有关第三方评价的权威性、影响力及高校认可度,论证确定采用的第三方评价结果;然后,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特别是反映人才培养和学科水平的评价,酌情参考国际评价,统筹考虑国家战略、行业区域急需、不可替代性等因素,论证形成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认定标准;最后,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137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议名单,随之对应产生了拟建设学科。

  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议名单基础上,综合评价论证提出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重在一流学科基础上的学校整体建设、重点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在优势学科建设,促进特色发展。此后,根据专家委员会的建议,三部委审议确定“双一流”拟建设高校及拟建设学科名单。

  第三步,确定拟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拟建设高校编制论证建设方案,经所属省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三部委。专家委员会对拟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进行审议咨询,首先把牢政治关,其次坚持综合评价和内涵发展导向,逐校对建设方案提出具体咨询意见。三部委研究后,根据咨询意见通知有关高校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并对修改完善情况进行核对把关。

  第四步,三部委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研究确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报国务院批准。

  其中,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家需求、布局、区域发展以及政策连续性等因素,建议部分高校自主确定了一批建设学科,考虑到这批学科的特殊性,在名单中特予注明。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遴选认定所产生的是“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重点在“建设”,是迈向世界一流的起点,而不是认定这些学校和学科就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能否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还要看最终的建设成效。

  3.对“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认定体现了哪些战略考虑?

  答:遴选认定“双一流”建设高校,既要破除封闭固化的做法,打破终身制,又要考虑高等教育战略布局,考虑国家急需、特色鲜明、无可替代的学科。注意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落实“四个服务”要求,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内涵发展,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积极探索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中国道路中国模式。

  二是鼓励和支持高水平建设。“双一流”建设的目标是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前列或行列,是突破性工程,重在扶优扶强、引领示范,必须坚持高水平、鼓励高水平、支持高水平。

  三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把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作为遴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重要因素,把“211工程”“985工程”等作为重要基础,发挥“双一流”建设对区域、行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

  四是扶持特殊需求。对于经过长期建设、具备鲜明特色且无可替代的学科或领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但在第三方评价中难以体现的高校予以扶持。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遴选,既要体现冲击一流的水平,也要与我们的国情国力相适应;既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也要与以往重点建设项目平稳衔接。专家委员会讨论确定:以学科为基础,一流大学拟建设高校从一流学科拟建设高校中遴选产生,主要根据客观数据和综合评价。

  有两个主要考虑:一是落实稳中求进、继承创新的原则,既要继承原“985工程”建设基础,又要以改革促进发展,以改革增加建设动力,特别是加大对那些需要加强建设的高校的压力,实行存量改革、激发活力。二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并有利于加快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同时,考虑到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整体建设任务更重,示范效应更加明显,更需要提升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打破身份固化、激发建设活力,将一流大学区分为A、B两类。这样做主要是希望督促所有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加快改革、加快发展,并推动归入B类的高校正视差距、奋起直追。

  在具体工作中,将做到三个同等,即同等重视、同等建设、同等评价。同等重视,就是一视同仁,都是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都是冲击世界一流的重点建设对象;同等建设,就是建设方案同等要求,政策经费等都同等覆盖;同等考核,都按照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标准评估考核,一个尺子一个标准。

  4.遴选认定的第三方评价是如何选择的?结果是否达到预期?各方对此次遴选的评价如何?

  答:对于大学、学科的第三方评价,目前国内、国际有几十种。选用第三方评价的原则,一是坚持中国特色,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国家需求、坚持传承中国文化,引导高校把“四个服务”作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简单套用国外的标准排名,不把中国特色狭义理解等同于学科特色;二是坚持综合性、多维度,利用各类评价,从各个侧面、多个维度对高校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不与单纯的人才指标、论文指标挂钩;三是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发挥综合效用。

  专家委员会经过比较论证,综合各方意见建议,考虑第三方评价的权威性、影响力及高校认可度,从我国实际和可操作性出发,确定采用的国内国际评价为:(1)4类国内第三方评价:一是人才培养类,体现高校人才培养水平,涵盖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二是学科水平类,体现高校学科水平;三是贡献奖励类,体现高校学科的社会贡献;四是政策导向类,综合考虑高校服务国家重大需求、重大发展战略布局以及政策连续性等因素。(2)高校认可度较高、客观性较强的的国际第三方学科评价,体现各学科点的实力水平及国际影响力。

  依托选定的上述第三方评价,专家委员会论证形成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认定标准,突出考查有关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学科水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贡献度等。评价大学办学质量是一个世界难题,国内外从来没有一个评价及其标准能够获得大家的一致认可。此次遴选认定制定的标准,是在现有条件下比较科学合理、共识比较广泛、负面影响比较小、相对最可行的标准。

  此次遴选得到各方的认可和好评。有关地方表示,“双一流”建设站位高、视野广,体现了国家计划国家标准,有利于全国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专家委员会委员认为,程序设计科学合理,不申报、不评审,杜绝了不正常的人情往来,结合各种因素依据第三方评价结果实行综合认定,标准全面客观,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高校认为,不申报、不折腾,不干扰高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有利于学校把精力和重心放到自身内涵建设上来。有的高校表示,标准客观公正,程序严格规范,虽然自身没有占到“便宜”,但充分认可。

  5.遴选认定工作有哪些机制创新?

  答:三部委在总结以往重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高等院校设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工作的推进机制,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高校认定遴选机制的改革创新,主要有:

  一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成立专家委员会、建立战略专家咨询组织,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创新,也是实施推进的重要保证。专家委员会由来自有关部委、高校、科研机构、学会协会和咨询机构的代表组成,特别兼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代表,具有很高的代表性、权威性,不仅在认定遴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建设方案咨询、跟踪指导、建设中期和周期评价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改革认定工作流程。采用认定方式遴选,不组织高校申报,不需主管部门推荐,在确定一流学科建设范围时,专家委员会不对具体高校或学科进行评审,而是根据国家战略、水平标准、特殊需求等原则,论证确定认定标准,再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专家不直接对某一高校是否纳入“双一流”建设范围做出评判。认定标准对所有高校一视同仁,不区分中央高校、地方高校,最大程度保证遴选的公平公正、开放竞争。

  三是依托第三方评价。认定遴选标准的依据、数据,充分依托第三方评价,根据已公开发布、可公开获取、高校普遍认可的国内、国外第三方权威评价结果确定,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要依据,体现内涵发展要求,注重既有成效的客观评价、整体评价、质量评价,不与各类头衔的人才数量、各类基地平台条件等挂钩,坚决纠正高校数人头、拼硬件、铺摊子等恶性竞争、短期行为。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遴选认定不是一劳永逸。“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建设过程中,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等情况,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学科,及时调整出建设范围。建设期末,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整体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期末评价。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有进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

  6.“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建设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经过专家论证、主管部门审核、“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审议咨询,最终形成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突出强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关于中管高校巡视情况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坚持内涵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和内涵发展导向,兼顾前瞻性和可行性,制定相互衔接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对学科建设作了系统安排部署,详细规划设计路径、内容、举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通盘考虑学校整体目标和建设学科目标,统筹安排部署;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把建设学科摆在建设方案的中心位置,同时也对学校学科整体建设作出长期规划安排。

  建设方案由高校另行公布。

  7.下一步进入实操阶段的“双一流”建设有哪些重点工作?

  答:下一步,“双一流”建设进入新阶段,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将进一步深化。三部委的工作重心将从遴选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转换到有效推进实施上来,建设高校将从凝练学科方向、编制建设方案转化到全面落实上来。

  主要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推动建设高校深化认识,通过座谈会、宣讲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解读“双一流”建设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交流经验,采取典型引路的办法,带动帮助建设高校开好头、起好步、走对路,抓好建设落实。二是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和相关政策举措,通过高校在内的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深入论证提出新时期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标准,一方面为建设中期评价指导和周期评价作准备,另一方面把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办法的过程变成建设高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成为推动“双一流”建设的有力抓手,引导“双一流”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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